我居住的地方可說是人煙稀少,但是要誇它世外桃源則有些保留,因為這裡有二多:流浪狗貓多、垃圾廢棄物多。這或許是台灣的整體現象,這些現象顯示有一些無數不少的人喜歡任意丟棄無用之物。丟棄原本是件好事,因為人類需要藉由遺忘才能繼續活下去,但是要丟對地方而且不是什麼都可以丟棄。我時常繞著我居住的附近散步,美麗的風景往往伴隨著腐臭的垃圾氣味,廢棄的家具與有毒的工業廢料隨處可見,彷彿忘了對於這片土地應該和愛自己一樣的愛它。
前天,兩隻原本住在停車場的OA與澎澎被捕狗大隊捉走了,阿珠則可能驚惶逃走。OA算是認識好幾個月的朋友,而澎澎不用我多說就像個可愛的孩子,想到牠們即將面臨死亡,我,站在朋友的立場應該怎麼做?
將流浪貓狗安樂死的法律制度殘忍嗎?聽起來很殘忍!但是我們會覺得殘忍嗎?這要看指的是我們認識的「個別貓狗」,抑或是我們不認識的「貓狗」這個名詞。於是在中文系小女生思琦的協助之下,我倆從收容所帶回了兩隻狗,但是同時也刻意無視同一地點上百條其他狗的存在。在與那些無辜目光對望的當下,我突然相信,這個人類主宰的世界有一天真的會毀滅,因為人類不配活下去,末世必然降臨。
為了標示OA與澎澎不是流浪狗,我在大潤發買了兩條牛皮項圈,送給這兩位萍水相逢的狗朋友,希望牠們不要再被捉去那個等待死亡的終點站。澎澎掛上項圈當晚就神秘失蹤,這次可能再也見不到面了,我希望牠是被好心的人類朋友收養,祝福牠。OA無精打采的模樣,彷彿失去了摯友,當然可能這只是我難過感受的再現,OA或許只是餓了。
在一個講求法定責任的社會裡,我們不必積極從事與我們無關的事情,這一類的事情通常預設了「不會發生」的估算,但是如果真的發生了,我們會說樂見此一發展。世界從物質、社會走向目前的法治,我們將許多選擇與行動委於制度與規則,於是個人衝撞結構僅僅誘發主觀感受,而無法成就什麼道德行為,尤其個人自以為是的道德感往往只是一種偏狹的喜好。比方說,我們僅能合法解救自己認識的朋友,而眼睜睜看著其他不認識的朋友離去,這其中除了喜好之外並不存在任何道德行動。因此,如果我們要求自己相信:現在所處的這個合法性社會結構不一定符合道德原則,那麼所謂好與壞、正確與錯誤、恰當與不恰當的判斷應該只能作為論述而已,因為我只能趕快載著兩位狗朋友離開,其他什麼都不能做。
剛走近牠們收容處所的時候,每隻狗都放聲大叫,但是當走到牠們跟前的時候,卻是一片寂靜,上百條的狗,只剩下無辜的眼神。我連想做些什麼的衝動都消失了,甚至還把一隻趁隙衝出籠子的小白狗送了回去。
很無奈!因為我只認識OA以及澎澎。 看來,法治世界就是一種不斷蒐集共犯的犯罪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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