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自由雖名曰「自由」,但是此種自由係以「一定水準的教學義務」作為前提,換句話說教學者之講授內容必先被要求符合一定程度之水準,而後始得主張自主的教學自由。惟何謂「一定程度之水準」呢? 這個問題很難回答。有認為教學也是一種消費行為,所以應該給予顧客最大限度滿足之知識內容;但是最大限度滿足之知識,不一定具有現實效用,所以亦有認為應該給予學習者最有用之知識;可是即使所謂「最有用之知識」也非有一致標準,因為每個人對價值的判斷自成一格,難有共識。以法律學為例,因為分工極細,因此所謂「最大限度滿足之知識」並不具有普遍性,在各分類法科之中毋寧要求「最有用之知識」。如果配合法律實務之發展,所謂的「多數說」甚至「通說」必然成為教學內容的重點規劃。 以大學兼任教師的鐘點費來計算,每次教授兩學分的科目約可支領新台幣1200元左右(專任教師領月薪,不以鐘點計價,因為還要負擔一些教學外的行政工作)。將自己平日所學所讀之專業知識傳遞給年輕的學習者,本屬一種文明接續的使命,竟然還有相當豐厚的報酬可拿,實在是一種相當有意義的制度。換句話說,教學者必須時時刻刻反省,究竟有沒有提供給學習者一定程度水準的知識?就這一點而言,唸過法律系的學生應該都有一些不好的經驗,我們的老師很多是笨蛋!千萬別誤會,所謂「笨蛋」究其義係指天資駑頓矣,通常笨蛋者心地多半善良,即使惡者亦屬小奸小惡,因為既然是笨蛋嘛!耍手段一下就被看穿了,甚難危害人間。除了笨蛋之外,有的老師很聰明,聰明到偏離其專業達很大的距離,完全無視於學生的學習權利,包山包海,無所不為,做老師實在是可惜了! 教學固然重要,但是研究與發表其實更為重要,因為教學是一種對歷史紀錄之保存,而研究與發表則屬向未來探索之想像。倘若學術欠缺研究與發表這一塊,那麼整個大學教育就會喪失「面對真理沈思」的理論情境,文明絕非回顧歷史而已,不斷勇往向前探索才是文明的真正意義。 不過研究與發表往往與權力結構息息相關,比方說有些學術工作者的想法很奇特,他∕她們的作品不在於內容,而在於指引考試的方向。因為這一類學者不但資深而且主導國家考試命題,所以其大多數的研究發表不在於探索文明的想像,而僅在於對個別法律問題的解釋與適用提出「重要」看法,並得作為國家考試之可能解答方向。這實在是非常可笑的現象,一個用功的法學者不盡力去想像法學之可能境地,卻浪費自己的生命寫一些○○法學教室的文章,難怪社會系與哲學系會瞧不起我們法律系! 但是不資深的法學研究者,想要將自己努力研究的成果公諸於世,卻是非常非常之艱辛,因為必須通過所謂的匿名審查。發表之前經過同行的審查,以確保作品之品質,理論上而言是值得贊同的制度。但是,學術界之間的交織情仇完全不遜於那些每日上演的肥皂劇,學術界同幫派沒有兩樣。有些作品實在爛到爆,但是因為屬於某某幫派緣故,隨便拉隨便登。如果不幸未加入任何幫派、所想像的文明距離太遠、或者曾得罪某某堂主或護法......那就準備好對付「懷疑論者」無所不在的糾纏與質疑。例如,「你∕妳怎麼知道?」或是「你∕妳如何確定?」這種完全形式性的提問。 德國著名的哲學家Immanuel Kant曾經發展出一種對抗懷疑論者的策略:超驗論證(transcendental argument),其運用以下之程序進行推論:1. 無論懷疑論者說什麼,我們擁有某種經驗是既定的。2. 既然如此,我們必須問:「為了讓這些經驗成為可能,什麼必須為真?」也就是說,從經驗中既定之物作為推論之始點,那麼為了讓此一經驗成為可能,什麼必須為真?意即讓初始之假定成為「經驗事實」,以規避懷疑論的那些空泛質疑(你怎麼知道?你如何確定?)。 Kant認為超驗論證是一種「形上學的哥白尼革命」,意即過去人們假定我們的理解必須符合世界的性質,但是Kant卻認為是世界必須符合我們理解的性質。例如,Ludwig Wittgenstein一再告誡我們的「私人語言論證」:唯有我們生活在公共的世界裡,語言才有意義——由於語言有意義,所以我們的確生活在這樣的世界裡。 但是,這些對抗懷疑論者的策略千萬別寫在「申覆書」裡面,因為審查者已經不給你∕妳通過了,你∕妳還寫一堆這些人看不懂的東西,要知道人們對於看不懂的東西,第一個念頭不是否定自己或是感到慚愧,而是質疑書寫者寫的讓人看不懂。尤有甚者,過去我還曾聽過諸如「學問如果不夠紮實,就會表達不清楚」、「讓人看不懂,往往是作者的問題」這一類的說法。沒有錯!這一類的說法具有部分真實,但是讓人看不懂的作品,其實是因為所想表達的內涵過於複雜與豐富,以致於讓人看不懂。我還看過有些匿名審查人以「學術前輩」的口吻,要求作者不要好高騖遠,應該停止目前的研究,重新回到法律條文之解釋與適用領域,因為前輩認為仍有許多問題比你∕妳目前執著之問題重要的多!馬的!沒通過就算了,還要受這種鳥氣!? P.S如果你∕妳認為我使用了不雅的語句,那是因為你∕妳沒有從我整個論述的「脈絡」進行理解,如果你∕妳能理解我檢討整個學術界不當現象之目的,你就不會認為我使用不雅語句有任何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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