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瞎混的人,一輩子做事大多半途而廢,很少有始有終的做好一件事。我個性孤僻,人緣不好,精確的說應該是我不太看得起別人。國中時代成績很差,但是我只偶爾在外遊蕩鬧事,通常喜歡坐在自己的書桌,一個人,瞎混。我最喜歡做的一件事就是在微弱的檯燈前幻想,有時候會將想法塗鴉成一張張的連環圖畫,像是一堆殘缺不齊的電影分鏡圖。畫膩了,我會詳細的做一個圖文並茂的讀書計畫表以示懺悔,然後仔細閱讀剛買的《南國電影》

 

所以很自然地,高中只有讀職業學校的份,盤算在該死的學校再混最後三年。我選擇了美術工藝科,或許是因為國中三年都在塗鴉,這個學科對我而言不需要太多努力。事實上,我也不曾真正努力過,只是每畫一幅畫送去比賽都會得獎。我還記得當我第一次畫油畫的時候,老師還問我學了幾年了?我靠!是他瞎了,還是我聾了。旁人都替我高興,以為我終於找到一展所長的東西,其實自己心理非常清楚,美術這玩意兒我搞不定的,理由很簡單,我很懶惰,根本不願意做一些紮實的訓練。要知道天賦是有限的,所有的藝術形式都必須日積月累的苦工。

 

 

 

 

老子做不來的。

 

 

 

 

退伍後,考上國立藝專美術科西畫組,卻放棄了。旁人都很納悶,卻沒有人勸我。理由很簡單,我個性孤僻,旁人根本影響不了我。後來念法律,說實話興趣真的不大,大學四年也是瞎混,同時對於國考也沒有興趣,根本過一天算一天,只差沒染上毒癮,回頭想想真是很失神的幾年。

 

 

牆上掛著一幅求來的字:「無所謂而又認命」,真他馬的寫實,本來還有一幅「知命也」的下聯,被我喝醉的時候甩了,肏!「命」哪裡可以認識啊!真瞎!

 

 

 

 

後來漸漸發現自己對讀書寫字還是很有興趣,於是就一直到現在,還差半年就真的不用再去該死的學校唸書了。不過,老毛病就是老毛病,我始終是在瞎混,從來不願意坐下來好好的培養基本功夫。因為,我根本是一個欠缺「信念」的人,對我而言很少有一件事情是真正有意義的。一個我很喜歡的五年級女生,說我是無政府主義者,倒有那麼一點點味道,只是這個專有名詞美化了我,其實我就是習慣了瞎混而已。

 

 

 

 

 

 

不過,教了幾年書,也讓我培養出一點點百年樹人的氣質,只是我的學生大部分和我差不多,瞎混的居多,我他馬自己也是這屌樣,實在不知道如何激勵學生?為人師表很不容易,除了帶給學生專業知識之外,還要適度關懷學生給予溫暖,教育的確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

 

 

我從2005年開始寫部落格,許多朋友不是關閉就是不再寫了,我卻沒停過,一直寫到現在。我轉性了嗎?錯!因為寫部落格就是一種瞎混與打手槍的行為,真正認真於工作學業的人不會流連太久,只有性格上有問題的人才會沒有目的地寫個不停。

 

 

 

 

看來,連「無所謂而又認命」那幅字,也該丟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黑洛特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