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由於工作的性質,我變得更孤立。整天,除了吃飯散步之外,都呆呆坐在電腦前面,主要是翻譯與編輯文件,閒暇之餘除了經營開心農場之外,就是開始著手整理履歷、自傳、授課大綱這一類未來謀職的資料。有時候,我會突然想起來這三、四年教過的學生,一個個都畢業了。我記得當時一直嘮叨他/她們一件事情,那就是大學畢業之後無論如何一定要繼續念研究所。至於為什麼?原因我已經忘記了。我想,當時我之所以這樣說,主要是希望他/她們心中有個期待的目標,因為一個人如果對於自己有所期待,那麼日子起碼會過得積極一些,或者至少會因而多讀一些書,而不會糊里糊塗的在大學混了四年。

 

       這幾個月,我陸續知道有人考上長榮大學地政所、中正大學戰略所、銘傳大學法研所、世新大學法研所、玄奘大學法研所、南台大學財法所、嶺東財法所、雲科大科法所以及高科大科法所等學校。有學生寫伊媚爾,也有學生寫簡訊與我分享考上的快樂我瞭解那種快樂,那是一種長期對自我有所期待,努力實現自我,然後達成目標的快樂。而我,作為他/她們的老師,我也感到快樂,因為在有限的生命與充滿矛盾的世界裡,沒有什麼會比「自己立法,自己遵守」更讓人感到快樂。

 

 

       自我肯定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我教的那幾所大學並不是什麼卓越大學,也就是說我的這些學生高中生活都馬過得色彩繽紛,由於他/她們都未曾真正努力過,因此往往會看輕自己,以為自己很差。事實上,大凡會看不起自己的人,說穿了,只是在學習態度上比較不積極而已,於是看著其他法律名校學生的表現,自然會感到一股不如別人的羞恥感。其實,我常常掛在嘴邊的一個小實驗,每個人一生都應該實驗一次。那就是選一個黃道吉日,坐下來靜靜唸一本書(我通常建議念王澤鑑老師的《民法總則》),每天不要念太久,持續念一個小時、一個星期、半個月、一個月、一學期…。然後仔細去回味品嚐一下一個小時、一個星期、半個月、一個月、一學期之間的差異。如果能夠完成這個實驗,就不用一直再問別人如何選書?如何讀書?要不要補習?要不要自己寫筆記?……這一類還沒有進入狀況的問題。 獲取知識,是一種外部資訊與自我認知系統的「鬥爭過程」,每個人的特性不同,或許沒有一個普世的標準,告訴我們應該怎麼來進行這種文明的歷程。畢竟這不像吃什麼食物,穿什麼衣服,開什麼車子,住什麼房子這一類的問題,我們的認知系統迂迴而又隱晦,而且這些涉及思考層次的活動會進一步影響我們的感官經驗,換句話說我們食衣住行的「內容」對我們而言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們為什麼如此這般活動,而這個「為什麼」的提問,很明顯指向那些一個小時、一個星期、半個月、一學期、大學四年的「快樂」(一定要告訴自己這種自我鍛鍊是快樂的)自我對話過程。

 

 

       環境永遠是次要影響因素,因此越早認識自我,就越早具有實現自我的能力。或者可以這樣說,透過這種自我改造的修行,其實只是在於修正每個人「過卑過亢」的社會性格缺陷罷了,至於最後是否能夠成為什麼了不起的人物,並不是這一段自我修行的目的。 有所期待,可以說是人生最珍貴的美學經驗之一,對自己有所期待,同時把這種觀念傳達給其他人,然後靜靜的期待。我想,這些期待就是老師這個行業深具「文明性」的特徵。作為老師,總是期待自己的學生能夠真的認識自我,並且有一天能夠實現自我,但是我們也知道這一切有多麼困難。 還是要有所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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