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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人要有工具才能觸摸自己:他的手、女人的身體、語言......但是女人卻自己觸摸自己,不靠任何媒介,而且早在主動和被動的區分之前。女人總是「觸摸自己」,沒有人可以禁止她,因為她的性器官是由不斷相碰觸的兩片唇所構成。


    .... by Luce Irigaray,in:Irigaray,This Sex Which Is Not One,p.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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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郵購新娘現象


       Kate O'Rourke在"A Postmodern Feminist Response to the Mail-Order Bride Industry(2002) "這篇文章中,藉由郵購新娘(mail-order bride)現象,來觀察女性於跨國婚姻制度中的自我決定,以及在供給國與需求國之間相關婚姻仲介與法制規範之落差。一般而言,透過此種「郵購」方式所結合之跨國婚姻,存在著一個前提:該婚姻本質係一種「性」與「資力」的交換,而就郵購新娘這一方面來看:就是性的提供者。至於仲介業(利用雙方經濟上之不平等,提供媒介服務以獲取報酬之產業),則造就了此種可能涉及種族、性與階級之主從關係為基礎之婚姻。

 

B. 後現代性的思考


       後現代性(postmodernity)的確是一個高負荷的詞彙,因為有太多的意見被置於這個概念中來流通。因此,無論是指現代性的延續或是與現代性的決裂,其實都表達了一種「去中心化」、「去意義化」的思考。大體上,所謂後現代女性主義也是在這個思考脈絡中來進行對「父權」或是其他外在拘束因素的批判。本文作者O'Rourke首先認為郵購新娘此種有距離的挑選過程,將形成我們對自我以及拘束自我事物之理解。個人如同社會關係系統內之表現形式,而性別階級就是透過此系統內所形成之身份與渴望來複製其自身。而後現代女性主義論者的基本思考即在於:拒絕一種決定論式的本質主義(essentialism),並且對女人之身份作多元性的理解。其實個人身份之形成除了性別之外,還受到種族、階級、年齡、在地或全球文化之影響。

 

       由於後現代女性主義論者皆偏好學院派之論述思考(一般係指所謂的法國女性主義者Hélène Cixous以及Luce Irigaray等人),而輕忽具體之實踐性,因此O'Rourke指出應從實踐之觀點來進行思考。其引介Maxine Eichner的看法,包括反省權力關係是否透過社會關係而複製自身、反對與所謂之「異常性關係」保持疏離、檢驗差異揭開權力之壓迫真相等等....。其希望藉著合法性與社會行動追求實質之平等。O'Rourke並針對賣淫(prostitution)與婚姻(marriage)為例加以分析。

 

C. 賣淫與婚姻


       就詞彙之運用而言,使用賣淫(prostitution)而不使用性工作(sexwork)來表達,其實多少可以瞭解後現代女性主義論者之想法。O'Rourke認為後現代女性主義論者由早期區分:自主選擇職業V.S經濟與性剝削之受害者,到近期則擴大為只要是當場交付女人身體者=賣淫,換言之跨國婚姻仲介者可能構成賣淫之幫助犯。

 

       學者Shannon Bell指出,將賣淫引入女性主義之論述是為了擴大我們理解女人經驗與我們自己的經驗(多元經驗之理解與體現)。為什麼會這如此思考呢?另一位學者Mary Joe Frug認為這和法律之介入有關,因為將賣淫視為一種違法行為,所影響者不只是賣淫本身而已,而且也會進一步影響所有女人的意識:害怕看起來像個蕩婦(A fear of looking like a whore.)。換言之,法律可藉此宣揚某種固定之價值:婚姻中的性才是合法的。學者Frug則認為法律介入之後,會將女人身體母職化(maternalization)。因此賣淫會受到性別身份、性與法律規訓之間的角力。

 

       如同前述之討論,婚姻也是一個論述的重點。婚姻被法律定義為:異性戀婚姻,某種程度而言屈服此一規訓可獲致國家不干預之好處。另一方面來講,由於可因而獲得公∕私領域之劃分利益,所以可說是透過法律來鼓勵異性戀婚姻。後現代女性主義者對此靜態定義持反對態度,對於家庭之組成採廣義觀點,意即非異性戀之家庭亦可存在。

 

D. 避免文化霸權式的思維


       就郵購新娘產業而言,O'Rourke認為應避免高姿態來觀看郵購新娘,並且無知的認為開發中國家的女性都是受害者。因為這種西方式霸權之觀點將第三世界女性假想為永恆的邊緣化與失權狀態(或者說:落後的、非文明的),並且暗示:對此等女性經驗之損害,將以補償作為彌補之策略。此一思考傾向可能會形成一種保守主義的思考,因此應該避免這種西方家父長式的態度,而忽略了女性之自我操演的部分。換言之瞭解郵購新娘之困境,同時理解實質平等才是文化平等之前提。

 

E. 法律規訓的方向


       就郵購新娘來講,回應其需求、重視其慾望、避免暴力之支配影響等選擇過程透明化的保護,或許才是具體的實踐。對此,國家必須介入,並且由法律改革做起。就美國目前狀況而言,國會雖然認可此一仲介產業,但是卻不願立法規範。難道是害怕一旦合法化之後,新娘供給國之女性會加以濫用?O'Rourke認為「知的權利」對郵購新娘來講是最重要的,因為對於未來的丈夫一切資訊之掌握,才能使其自由選擇之能動性具有法律地位與權力操演能力之可能性。當然這需要供給國與需求國協同努力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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