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美感
—— 自由心靈的另一個存在面貌
黑洛特
 
 
目次
 
一、美感經驗所由何來?
二、自由心靈是美的生成場域
三、真實無偽的說出美的感受
四、美存在於深層的生活世界表象背後
五、從廢墟中生成的美感
六、敬悚交加讓美感與信念同在
七、避免感覺成為知識的禁臠——代結論

關鍵詞:美感經驗、自由心靈、真實、隱喻、廢墟、敬悚交加、信念
 

 

一、美感經驗所由何來?

 

       我平常不太聽音樂,除非旋律油然而生,倏忽閃過心頭,才會讓我靜靜的欣賞半晌。好比《心動》這首歌,每幾年心頭總會盤旋個一回——旋律牽引出影像——梁詠琪觀看吉他出神頭撞玻璃那一幕讓我心動,剎那間,聽覺與視覺被豐沛的情感揉為一體。

       總的來說,這種突發而至的「自由心靈」狀態,給人的感受是美的,資訊雖是舊有的、已知道的與被遺忘的,但是重新組合之後,當下感受卻是新穎的、充滿未知的以及美好的。

       很奇妙的感官經驗,讓彼此正相對立的觀念們,失序而又整體的連結在一起,有可能在知識基礎上是錯誤與不合理的,但在感覺上卻很美,於是問題變成如何接受(或同意)這種在知識上不確定但感受上合宜的感覺。

 

二、自由心靈是美的生成場域

 

       腦海裡浮現近日看過的一齣日劇:《無法開槍的警官》,這部劇集以緩慢的節奏,說明一個恆古的艱難問題:何謂是非感?這本是我喜好的戲劇主題,而《》劇更可說是近幾年我看過感受最美的一齣戲。這是否意味著「喜好」加上「內容」因為「合我的意」(自由)就會對於對象產生美好的感受?
 
       與此相對,另一齣日劇《請讓我叫您岳父大人》,這劇不屬於我喜好的主題,但劇情描述51歲的大叔與20來歲的小姑娘熱戀成婚的過程,這個「戲劇點」讓我產生自我投射,結果雖然「非喜好」也「非內容」,卻因為一個「合我的意」(自由)的關鍵觀念符應了我自身,答案依然是讓我感受很美。
 
       職是之故,只要合我的意,不論是否喜好,無所謂言說內容,美感會因為人感受到「自由」而自然迸發出來。這是否說明任何形式的審美,只要觀看者能夠神入作品,同時整個過程讓觀看者感到自由,就能從中體會到美?倘若如此,美不僅不是建立在合理知識基礎之上的認識,只要是出於一種自由的接受(或同意),即使建立在非真實、錯誤或幻想的基礎之上,依然不減其美感的成立。簡言之,美感可說是蘊涵著真實,也同時吸吮著虛偽與錯誤,而自由心靈可說是美感的生成場域。

 

 
 
 
三、真實無偽的說出美的感受

 

 

       名字是內容的索引,名為實的摘要。作為一個真實的人,就是要做到「名符其實」,否則名字就會挪為他用,離真實越來越遠,成為其他目的或錯誤信念的虛偽轉譯。這讓我想到電影《扣押幸福》(2007年轟動的紀錄片予以劇情片化),英文片名「freeheld」一詞,應是該片導演Cynthia Wade或者其共同製作團隊創造出來的新詞,以示與片中的「freehold」或「freeholder」相互指涉。
 
       我很想瞭解一下當初創造「freeheld」這詞的緣由,在網路上漫遊許久,很多人都有談到這個點,可全都是自行體會,諸如:權利v.s無權利、發音差異(由音衍義)、現在式v.s過去式(意味著合法與否)等等,卻無法從中得知原創者的想法究竟為何?
 

       相對而觀,香港譯名為《愛是最大權利》,顯然有思考「freeheld/ freehold」之間的語態差異,並且在方法論上使用「化約」的觀點找出第三論點:「」,而可涵蓋正反論點(法律上配偶v.s非配偶〔同性伴侶〕),轉譯的很成功。

       中國譯名為《被拒人生》,只說明了正反論點的衝突,未點出超越的意義或目的,所以無法僅由片名掌握全貌,只能說忠實的直譯英文片名。台灣譯為《扣押幸福》,雖然有點出衝突(扣押)與目的(幸福),但整體評價上與《被拒人生》相仿,同為唸起來很彆扭的片名,遠不如《愛是最大權利》來的通順流暢。
 
       從這部電影的譯名,讓我反思其中的美感究竟是透過何一途徑呈現出來?首先,美感固然可能生成於不正確或虛妄的非真實,但是如果在自由心靈的醞釀下,讓名符於實,美感必定會真實的呈現。比方說,《愛是最大權利》的譯名就完成了美感生成的任務,讓電影片名不僅僅以作為「符號」而滿足。其次,如果無法真實無偽的說出美的實際內容,那麼美感就無從生成,甚至產生荒謬感或嫌惡感。歸結而言,這個電影譯名的觀察讓我們更深入的理解到,美感是存在於「實踐面向」,而這與自由所處的行動向度是一致的,甚至可以說,美感其實是自由的一個基進側翼,它屬於自由的另一個存在面貌。

 

四、美存在於深層的生活世界表象背後

 

       一件事物所隱含的東西,超過其顯而易見的字面意義,就產生了「象徵性」,於是我們會說這個象徵性字詞含有一個「隱喻」。象徵性有點像是「重複出現的主體」,或者「分裂的人格」,總之很難站穩一個可得理解的單義位置,明白清楚的說出這件事或那件事的真正意義,或者說,真正意義也只是一種想像,充其量只能宣告某項「信念」。
 
       試想寓言結尾的moral真的都可以明白地用汝不可……汝應當……的形式表述出來嗎?如果連寓言文體都有這種莫衷一是的困境,那麼顯然在立法規範技術上不太適合做這一類的信念宣告(例如,有立委主張修改《立法院議事規則》條文讓立委可攜子女進入議場〔寓意友善環境〕)?這說明了象徵與隱喻這一類概念,具有多元的意義本質,並不適合充作具體規範系統的操作工具,諸如言說論證或社會立法之類活動,應該自我抑制過多象徵性與隱喻性的文義,以避免規範超載現象。
 
       除此之外,隱喻作為文化研究,或者社會科學與人類學質性研究則是恰當的工具,甚至是一種可靠的研究手段,顧名思義,象徵與隱喻以其作為不同世界之間媒介或接著劑的立場,才能對於生活世界做出具體貢獻。尤其,此一具體貢獻內容往往以美感的方式呈現出來,換句話說,美感不會直接呈現在規範化生活的形式層面,而是透過象徵與隱喻的操作,讓我們在更深更遠的實質層面裡發現美。可以這樣說,美存在於深層的生活世界表象背後。需要有心人去發現。
 

 

 
 
五、從廢墟中生成的美感

 

       前面說過,美感可以自絕於知識基礎而獨立存在,尤其最高強度的美感往往是從廢墟中生成,例如悲劇所牽引出來的的強大美感醞釀。
 
       小時候印象最深刻的一部動畫作品:《科學小飛俠》,多年後其劇情與結局時常縈繞心頭。其中一個關鍵疑問在於:科學小飛俠為什麼非死不可?既然壞人都殺光了,世界也和平了,那麼戰士為什麼不能卸甲歸田,享受寧靜生活,這不是科學小飛俠應得的嗎?
 
       沒錯!小時候對於鐵雄、大明等人為了世界和平捐軀,一直感到很遺憾,為什麼惡魔黨跨台了,科學小飛俠卻不能快快樂樂的享受餘生呢?多年之後,我想到了一個可能性,那就是經過無數次的戰鬥,科學小飛俠的雙手早已沾滿血腥,為了正義要消滅敵人的觀念糾纏科學小飛俠不去,再說惡魔黨雖壞,畢竟也是一條條生命,不予教化遽殺之實不可取,是故科學小飛俠團隊若不死光,會留下很多轉型正義的爭議無法解決。全死光了!包括南宮博士這個製造毀滅性武器的軍事強人,這個世界才有和平的契機。多麼悲壯啊!
 
       此一讓美感從戰士陣亡的死亡廢墟中巨大呈現的手法,戲劇史上屢見不鮮,重點在於美感的生成緣於一種力求平衡的動員力量,讓世界從黑白分明的假象層升到萬物混沌的現實,正義的一方倘若使用惡魔的手段實現正義,最終也應該成為必須消滅的惡魔。
 
       這也是政治圈的慣例,打選戰的人員不可能成為治國的人員,因為選舉讓所有的參與者都骯髒了,髒到不適合以平等心態面對治國事務。於是選戰成功落幕,參與者也必須功成身退。所謂壯士一去兮不復返也!如此情境,不但可以清洗髒污,而且散發悲壯的美感。

 

六、敬悚交加讓美感與信念同在

 

       我一直喜歡日本演員黑木瞳的演出,無論時裝或古裝,無論年輕或年長,她始終維持一種「超越」的女性美,我很難形容這種感受,那是一種「美感與信念同在」的恍惚,讓人不但喜悅而且心生莊嚴。
 
       前一陣子偶然發現《嫌な女》這齣日劇,竟赫然發現黑木瞳與鈴木保奈美在同一齣日劇中出現,而且兩位姊姊還扮萌飾演三十多歲的小姑娘(此劇時間軸縱深約20餘年),一時之間說不出話來,只能借用已往生的法學大師羅納德‧德沃金(Ronald Dworkin)的學術用語「敬悚交加」(numinous)予以形容,那是一種面對宇宙或某個價值系統所誘發出來充滿敬畏、戰慄以及心嚮往之的情緒反應,彷彿同時擁有了全世界以及一無所知,又好像牽著初戀情人的手漫無目的地向前走著。
 
       敬悚交加是一種情境,在此狀態中美感會接近信念層次,成為一種與眾不同的體現,它不完全相同於感受層面,不僅僅是心靈自由的體會,以及運用象徵或隱喻發現隱藏於事物背後的美。從知識論的角度而觀,敬悚交加超越了單純的美感層次;而從感受的角度觀察,敬悚交加則「攀附著信念」,讓美的感受更加深化。依照卡爾‧榮格(Carl G. Jung)的看法,「感覺」告訴主體某些東西存在,「思考」告訴主體它是什麼,「感受」是一種主體的同意過程(是否同意它),亦即一種價值判斷,而「直覺」則告訴主體它何時來,何時離開。我認為,敬悚交加的情景類似主體透過感受(同意過程)而逐漸發展出來的直覺。擁有這份美感直覺,可以讓思考的主體更加深邃,同時讓感受的主體收放自如。

 

 
 
 
 
七、避免感覺成為知識的禁臠——代結論
 
 
       感受與思考不太一樣,思考的對象是我們想要弄清楚的那個東西(源自於感覺),它通常以知識的型態呈獻給我們「認識」,惟某些事物(如慾望)是心靈上的激盪,無法運用思考來認識,只能「感受」它,並且在我們自由心靈中「同意」它,依此倘若感受夠深,或許還會轉化為專屬於個人的「直覺」,收放自如的直覺,可以隨時召喚隨時回家。
 
       知識論談存在與超越,往往摒棄人做為主體的現實,於是只剩下物質的不斷超越,慾望在這種環境下無法生存,因此必須以人為中心,透過感受(包括潛意識)才能真正看見慾望。亦即,真正感受到美。
 
       我們經常看到某些人習慣在搞砸了一件事之後,反過頭來怪罪結構、系統或制度,彷彿當事者本身置身事外,同時創造出一個龐大的共犯結構。大家會矯情的高喊「這社會怎麼了」!?卻少有當事者會回頭想想整件事對他而言的感覺為何?當事者在行動上僅止於思考與認識,更何況也做不到周延的一窺全貌,而且還經常做出感受上荒謬的價值判斷,簡單講,思考不周加上感受不到,造成主體的感覺與直覺斷裂,當事者自以為是的感覺漸漸無法轉換成富有創意的直覺。
 
       作為主體,感受不到美,無法讓美成為直覺,凡事以為思考以足,那麼感覺將成為知識的禁臠,於是卸責成了常態,而社會結構、社會系統與重要他人也一個個成了共犯。惟即便如此,這樣的情境還是會散發出荒謬的美感,我們甚至可以將之安置於後現代理論,具有學術價值是毫無疑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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