脈絡
 
 
        轉眼之間,為期兩年的「維持性化療」已完成了四分之三,五百多個日子化為一個抽象的「符碼」,標誌著生命毀敗之前的「不正常」,以及生命適應之後的「正常【註1。倘若「抽離社會歷史因素」來看,一旦「意外事件」介入正常與否的評價關係,經過時間與空間的浸漸作用,逐漸浮現一項道德命令:「依照生病之前那樣過活,完全是錯誤的!」於是,「人應該如何過活」與「人實際如何過活」之間的鴻溝獲得彌補。
 
          結論是,過去那些高舉「該如何過活」的判斷指標,一一從我的實際生活中劃上刪除線。有一段時間,甚至喪失了參與實際生活的「奮鬥熱情」,直到我領悟原來這一切都是抽象思考的「」,無情的拔除那根刺,重新尋回被抽離的「社會歷史脈絡」,自然一切變得雲淡風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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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正常與不正常是一個二元對立的命題,但是作為主體的人,卻恰巧不受這種二元論所侷限,因為人格是發展性的,而不是固定不變的,這說明了自我這個概念是玩味的,關於「自我疆界」哲學上的分析可參考甯應斌,《性工作與現代性》,桃園: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初版,2004年,頁7-25;另參甯應斌2003年於廣州中山大學的一場演講實錄:甯應斌主講,〈性工作與現代性(演講實錄)〉。
 
 
位置
 
 
       論及脈絡,似乎有點故弄玄虛。其實,這個概念只是告訴我們所面對之狀況有「很多種類」的意思,關鍵在於,我們必須靈活操作不同情況之下的「個人行動」。更進一步來講,要很清楚知道自己在不同脈絡下的「個人位置」,千萬不要搞一以貫之的把戲,也就是說,「換了位置一定要換腦袋【註2
 
        以我自己罹癌前後的比較為例,在「生病之前」我有明確的生涯規劃,不外就是繼續從事法學研究,同時每年發表論述於期刊雜誌。至於工作上的規劃,力求溫飽即可,當然如果能夠擔任專兼任教職、研究員或學術助理(亦即,留在校園)那是最好。但是,這一切「關於未來」的想像,在「生病之後」完全消失殆盡。現在,我的生存意義,不再是那些理所當然的「學術研究」,而是轉變成為:「我如何健康的存活下去(?)」(按時化療、服藥與休息)這類過去完全沒想過或視為空氣的命題。
 
        從這個生活轉變來看,卡爾‧馬克斯(Karl Marx)對「人類潛能」的關懷與樂觀,果然是真知卓見。因為「一個病人」,尤其是重症病患,會因為「社會隔離之技術」(通通丟到醫院)而逐漸「異化」為「賤民階級【註3。人類潛能的展現在於,如何將這種異化狀態,扭轉成為某種「禮讚生命」的類型;如何以正常的視角,賦予這種不正常情境(隔離於正常社會)一定之存在價值。雖然無法改變癌症病患的賤民階級,但是此一場域卻可以搾出人類潛能的「剩餘價值」,每個人都遇得到,而且不用擔心,最終每個人也都做得到。理由很簡單,「因為蘇格拉底是人【註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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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2:常常有人會用「換了位置也換了腦袋」來諷刺人們的見異思遷,但「換了位置卻不換腦袋」的人其實更為可怕,因為這種人通常是「普適論者」,普適論者相信一種事理一致性的理論,同時傾向忽略歷史文化的形構力量。
 
【註3:關於這種因為隔離而產生之異化現象,請參閱一篇我兩年前寫的癌症病房田野紀錄:〈重症者之共同體想像、形構與瓦解(田野手記之一)〉。
 
【註4:凡是人都會死,蘇格拉底是人,所以蘇格拉底會死。這是一個理則學課本常用的例子,用以說明亞里士多德的三段論證(syllogism),至於為什麼要用蘇格拉底做例子?我想,如果是亞里士多德選用為例的話,應該寓有一絲哀悼之情。

 

 
 
身體
 
 
       癌症這種疾病,最令人困擾的是,它「無法徹底被治癒」。可話說回來,哪一種疾病可以完全治好呢?理雖當然,一旦罹癌,還是要有一個心理建設:這病其實「不會康復」。當然,這種悲觀論調很難獲得大眾支持,絕大多數的意見顯示,雖然大家都默認此一事實,但是也都覺得沒必要過份渲染這個事實!當然,我這裡指得僅僅只是「身體」,至於「心靈」則不包括在內,因為心靈有可能比生病之前更為健康【註5
 
        如果順著這個前理解繼續觀察,這半年來我的身體狀況可說是「悲劇中的喜劇」。首先,今年冬天不太冷,這對我來說是件好事,不過還是因為支氣管感染而發燒了半個月之久,所幸沒有造成更嚴重的感染。「感染」真的是癌症病患的大敵,我可能只是出門逛個書店,或者與人多聊了兩句,就突發性的暈眩、頭痛或發熱。一個人身體發熱(燒),其實不算壞事,這意味著「免疫系統」希望藉由發燒所加速流動的血液,讓白血球儘快抵達病灶之處,以便即時地殲滅入侵病毒。但是,對於免疫系統孱弱的人來說,發燒可能伴隨其他惱人的後遺症。
 
        果然在連續發燒之後,我身體冒出許多囊腫,某夜,囊腫突然腫大如乒乓球大小,體溫也立馬破表來到38.5度。折騰了一整夜,第二天囊腫竟然自個兒破裂,流的膿血還是詭異的粉紅色,真是嚇人!因為白血球與血小板長期偏低,傷口竟然長達半個月無法癒合。值得慶幸的是,並未進一步形成感染。但是這個意外事件,大亂整個生活作息,原本快要完稿的論文書寫只好暫時停擺,平常只要是坐著的活動,通通改成站著。我這才發現一件事,那就是我平日花太多時間坐著使用電腦,卻花很少時間坐著讀書或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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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5:「身體毀壞,心靈卻得救」這句話,乍聽之下很是詭異,但是如果能夠體會「領悟」帶來的巨大力量,就能同意這種說法。

 

 
 
虛擬
 
 
       站著工作,雖是不得已的決定,可也讓我驚覺平時似乎花太多時間過度關心「虛擬的公眾意見【註6,卻「忽略了自我認識與自我決定」。但是我必須說這種反思,其實是一種「錯覺」,理由陳述如下。
 
        首先,公眾意見是「具有高度價值的看法」,它承載著「蓋然率相當高的真實性道理」。第二,這主要是因為我們對自己的判斷信心不足,於是理所當然求諸他人意見,而後藉之形成「慎思判斷後的個人見解」。換句話說,第三,我的意見很大程度上「必要的」倚靠他人意見,進一步言,「」其實是「許多他人」的複合體【註7
 
        職是之故,對於公眾意見關心乃是「求知慾」與「好奇心」的展現,並沒有過度與否的問題,更何況公眾意見往往就是「蓋然率最高的真實性知識」以及「審慎與智識的我的個人見解」。公眾意見既然那麼好,我為什麼要質疑公眾意見呢?(一個人為什麼要排斥善的事物?或者說一個人為什麼要背叛慎思判斷的自我呢?)這其中,顯然存在著某些「個人理由」(或者說,某種形式的幽靈們),或者某些「極為堅強的個人理由」(或者說,某種形式的上帝們),讓我不由自主的「趨惡避善」起來。
 
        這個理由究竟是什麼?無法抽象性的說明,而必須在日常生活實踐中予以發掘,尤其應該檢視實踐領域中習癖、品味與場域之間的關係。抽象而智識性的結論是,倘若就「理論與結構關係的實踐氣味」而觀,歸根結底皮耶.布赫迪厄(Pierre Bourdieu)仍然是個不折不扣的「馬克斯主義者【註8。不過,我個人比較喜歡的結論是,由於「公開言論都是虛擬的」,所以即使我真的發現了那個堅強的理由,我也絕對不會公開那個理由(因為一旦公開就是虛擬的,為了維護人格真實性,所以不公開才符合遊戲規則)【註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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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6:只要是呈現在公眾的言論,就是虛擬的!因此各種「傅柯說真話」式的期待始終不墬的原因,並不在於真話本身存有任何真理,而是因為言論市場本身就是虛擬的,所謂「真話」根本難得一見。
 
【註7:請參閱一篇我五年前寫的短文:〈把每個人都視為許多人〉。
 
【註8:這裡只是想說,「原因」多發生在實踐過程,既然如此,知識也應於實踐領域中探索。附帶一提,對於像我這樣的社會學門外漢,這本喬治‧雷瑟(George Ritzer)所寫的教科書讓我興趣昂然:〈當代社會學理論:精簡本〉。
 
【註9:有一種說法認為,一個人之所以趨惡避善,那是因為無法清除隱藏內心的暴君心態,也就是說,要排拒一種惡質的事物,必須先徹底清除它在你心中所建立的王者地位。如果比對這種看法,我這裡說的虛擬論似乎誤陷形式主義的陷阱,對此可參考一本有趣的書:《權力:基進觀點》,這本書最令我感到驚奇的並非內容,而是作者史蒂芬.路克斯(Steven Lukes1974年發行第一版,但第二版(修訂版)竟然是31年後的2005年!別告訴我還是同一家出版社,我會崩潰的。此外,倘若從另一個角度觀察,很多公眾意見都隱含嘔吐的嫌疑,我們只能捏著鼻子(因為我就是許多人的複合體,所以這裡捏著鼻子只是修辭,耶穌早說過:誰自認沒罪就可以丟石頭),心想吐完就算了,吐完就舒坦了。只是百思不解為什麼人要公然嘔吐?是因為這樣的行為可以轉移痛苦?還是有其他更合理的原因?算了!人類行為不是全部都需要理由的。
 
 
閉關
 
 
 
        人是很愚蠢卻時常忘記自己很愚蠢的生物,再簡單不過的事理,卻必須耗費大量時間與精力,繞了個一大圈之後,才若有所悟的搞清楚自己該做哪些事情?或者說哪些事情才是自己迫切需要的?我忽然想起武俠小說裡頭兒,舉凡各大門派上的了台面的高手,每隔數年都需要找個清靜所在進行「閉關」。依照一般武俠小說類型化的鋪陳:閉關的目的在於「讓武功更為精進」。不過令人疑惑的是,閉關的實際內容卻少有作者予以詳細描述。
 
        我個人認為,如果只是為了精進武學造詣,大可不必隱居閉關(因為缺少討論與切磋),因此閉關應該蘊含一種對於現有武學狀態的「反省與重建的意義」。換句話說,閉關不在於吸收新的武學知識,而應該是強調原有內力與招式的「再檢討」。當然,這一類基本功法的反芻,的確不具太多的市場魅力,也難怪不會有武俠作品仔細描述整個閉關的反省過程【註10
 
        大家都愛看張無忌「立刻學會」乾坤大挪移,或者段譽「無師自通」六脈神劍這類「功夫一夜情」的想像。故而,常態的武俠故事情節,凡練成曠世奇功神技者,多半是墜入萬丈深淵僥倖未死——發現曠世密笈(例如,九陰真經或北冥神功)、已歿神人遺愛(例如,金蛇郎君夏雪宜或劍魔獨孤求敗)或純屬意外(例如,李秋水與天山童佬惡鬥兩敗俱傷之際,將八十年功力傳給虛竹;段譽意外吸走鳩摩智一身功力)——百般無聊之下練成神功,雖失之荒謬,惟饒富意味。
 
        實因修練武功難有捷徑,日夜苦練不足為外人道,更何況外人亦不削聞問。猶記澄觀和尚曾對韋小寶說:師侄從十一歲上起始上少林長拳,總算運氣極好,拜晦智禪師座下,學得比同門師兄弟們快得多,到五十三歲,於這指法已略窺門徑。【註11,老和尚歷四十餘載歲月,努力不懈,功力始能深厚紮實,但是很少有人想要一窺澄觀法師的習武過程。事實上,大家念國中的時候都做過同樣的白日夢:「一覺醒來,英語竟然朗朗上口。」唉呀……到頭來「學習」了一輩子的英文,終究還是止於「學習」啊!多麼痛的領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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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0:或者說,一點市場價值都沒有!誰真的在乎郭靖多年練功心得?但大家都想知道楊過向小龍女學藝時究竟是否經常勃起?
 
【註11:請參見金庸的作品:《鹿鼎記》,〈二十二回:老衲山中移漏處/佳人世外改妝時〉。

 

 
 
反思
 
 
 
        知識,每個人都想要獲得,但是知識本身往往費解,故而一般人的興趣總落在「知識的功能」(例如,知識就是力量),而非知識本身。因此,武俠小說中凡是過度操作「後設功夫」的武學知識分子,多半無法善終(走火入魔)。惟無論如何,閉關只是一個念頭轉換,一種方法論反思,一絲武學進步情懷,它代表了我們想要重新認識「這個世界」,「這個社會」以及「這個人【註12
 
        這樣的思考取徑,讓我開始探討「獲得」與「輸出」兩者的同一性。惟「一進一出」或者「一內一外」,這不是應該昭然若揭的不同嗎?為什麼會說它們具有同一性呢?這個提問直指核心,讓我不知不覺腦壓開始不平衡……我想從實際的例子來說明——此一同一性呈現在我最近幾個月的論文寫作上面。
 
        生病之後,只要意識清晰可以思考,我就會把握機會從事論述輸出的書寫工作(不只是學術論文,部落格也是同樣的付出心力書寫),雖然寫的不好,自創性很少,拾人牙慧居多,但是我有一種想要留下一些東西什麼的念頭。基於這樣的想法,分別在2011年與2012年發表了兩篇學術著作【註13】。這些論述都是沿襲博士論文的論點,更改錯誤與修飾文句而再度輸出。所以,我曾經戲稱這是一種「裝置藝術」。
 
        2012年我在書寫〈論法律與事實—法律意義共享理解之協商〉一文時,已經架構完成2013年準備著手修改的論文:〈初探法律知識:知識論作為反思基礎〉,而這兩篇文章都是我博士論文的主要論述內容。但是在修改論文之際,卻不斷的產生自我衝突,原本以為很快可以做個了斷的論述,卻遲遲無法完稿。我不斷的重讀自己的書寫、參考文獻以及新文獻,然後不斷的更改、刪除以重寫。直到今年三月身體感染不能書寫為止。這段休息時間,百般無聊之下,只好讀書。我讀的最多的是社會學理論以及政治哲學,閱讀之際很自然地開始比對論述與理論之間的同一性與差異性。除此之外,許多當代思想家的生命傳記,也讓我深感趣味心嚮往之(例如,諾爾伯特‧伊里亞斯〔Norbert Elias〕的堅持以及爾文‧高夫曼〔Erving Goffman〕的卓越)
 
        簡而言之,這一段閱讀之旅的耽溺,讓我必須不斷捨棄關於客觀知識的先前理解,轉而將物質性事物與主觀價值做某種認識上的融合。我發現如此之修正,才會符合我在〈論法律與事實〉一文中大言不慚的思考範式:「觀察活動本身即為一種詮釋過程」。比方說,如果我們將法律當作一種「技術物」(artifacts)予以觀察,所謂「法律忠誠」或「依法行政」這類的信念,絕非表示法律僅僅作為一種價值中立的操作準則而已,反而法律本身所蘊含之「政治觀點」,才應該是觀察活動的重要詮釋【註14。這主要是因為「技術物不僅僅專屬於專家管轄」,尤其是那種「最初選擇即直接內化為終端結論」的事物——核能電廠的能源類型選擇」即為典型案例。而這種「一旦選擇即無從改變的決定困境」,正是現代法治生活所隱藏的重大認識論危機【註15
 
        不過,「非核家園」的訴求在台灣存在著更為複雜的認識困境,因為這不僅僅是「內部共識」、「環境保護」、「生活方式選擇」或「世代正義」的問題,還包括「列強們」對台灣的潛在控制。台灣核四電廠興建與否無法簡化為「政黨問題」,因為它是更為廣義的「政治問題」,可悲的是,其問題核心並不在台灣人民怎麼去想這個問題(就像美國軍售與美國牛肉進口問題一樣),而在於「美國帝國主義」的「共犯集團結構」使然【註16。其實,在列強眼中台灣連共犯都不配,因為美國是台灣的主人,而台灣只是美國養的狗。李敖多年前曾針對台美軍購問題說過:美國人把台灣當作狗,還要狗自己買骨頭!真是一針見血。
 
        不知不覺寫過頭了……我只是想表達這一陣子的閱讀經驗,讓我將所受影響反饋在自己仍在書寫中的論文,希望對於我這幾年關於「法律知識」的研究,能夠有一番新的氣象。尤爾根‧哈伯瑪斯(Jürgen Habermas)曾說過,「重建」寓有拆解某一理論並運用新的形式予以重組之意。而「反思性研究」除蘊含重建之底蘊外,研究者通常另嘗試建立科際整合的中介位置,以圖借鏡外於系統的一般或比較知識論成果。歸結而言,「科際整合研究不外就是一種重建與反思」。
 
        很高興這一陣子因為身體感染而無法寫作,因為無法寫作而只好讀書,這讓我有機會對許多現象重新檢視,並且獲得更為深邃的看法。當然!這很可能只是我的個人偏見,我曾經說過,我的時間有限,縱然沒有真正場域上的限制,但是已經不想再改變自己的品味與習癖,就讓「所有的馬克斯歸馬克斯」吧!「我的潛能」終究無法與「人類潛能」劃上等號,我只能代表自己經由個人努力,所獲得的那麼一點點推論過程罷了!更何況我可能只是「理解上的小丑」,而且「毫無道德與良知」,如同弗里德里希‧威廉‧尼采(Friedrich Wilhelm Nietzsche那本書的書名:《瞧這個人:一個人如何成為他就是的那個樣子(Ecce homo: Wie man wird, was man ist.)》【註17。附帶一提,好多書都想買回家讀啊!但是經濟拮据,加上身體虛弱無法外出(很想去公館附近的書店逛逛),只好暫時壓抑這股「戀物癖」,再說,自己手頭上就有一大批書籍等著排隊被閱讀,做人,還是不要太貪心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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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2:這個世界、這個社會以及這個人,讓我聯想到「蔡藍欽的《這個世界》」、「陳昇與黃連煜的《壞子》」以及「《哈利波特》的佛地魔」。所以,「重新認識這個世界,這個社會以及這個人」這句話,可以代換成:「蔡藍欽、壞子以及佛地魔」。如果再個人化一點,也可轉譯成:「這個世界的確沒那麼糟,但社會卻黑暗無情,而且禍害的根源就是我自己」。
 
【註13201112月發表於《成大法學》第22期的〈性主體之法律管制策略初探─以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為中心〉,以及201210月發表於《中央警察大學法學論集》第23期的〈論法律與事實—法律意義共享理解之協商〉。請參考我的學術網頁《郭德厚:法理學筆記本》的「研究著作」欄,可全文下載。
 
【註14:政治,並不是僅指「(政黨)政治」如此狹義的定義,在現代政治話語系統之中,政治往往連結壓迫、支配、歧視、剝削、宰制、階級、殖民化自由、多元、抵抗權、正義、解放……等等措辭,這些措辭都有類似的「二元辯證話語」屬性(具有相互對抗可能),如果使用這些措辭進行分析、定義、操作、建構、解構……某個問題的話,我們會說這是一種「政治觀點」。法律很難脫離政治觀點,尤其是憲法,因此有人稱憲法為政治法。關於政治的簡要說明(也可說是最佳說明),參考甯應斌主講,〈性政治:性運的由來及其派別〉,收於,《性政治入門:台灣性運演講集》。這書似乎已經絕版,非常好的一本書。
 
【註15:可參閱一篇經典的文章,藍登‧威訥(Langdon Winner)著,方俊育、林崇熙譯,〈技術物有政治性嗎?〉,收於:吳嘉苓、傅大為、雷祥麟主編,《科技渴望社會》,台北:群學,初版,2004年,頁123-150
 
【註16:台灣核四反應爐之型式為美國奇異公司(General Electric Company)與日本日立公司(株式会社日立製作所)合作設計,由日立製造之第三代核反應爐,核四為日本以外第一個使用該核能反應爐設計的發電廠。
 
【註17:參考一篇我多年前的舊文:〈如果當初的我不是當初的我〉,不過這篇文章只是一種懷舊美學,類似老友Toray臉書背景照片上的一行字:「What if you had a second chance with the one that got away ?」(出自2004年電影《愛在日落巴黎時》(Before Sunset)的海報用語,這部片子1995年《愛在黎明破曉時》(Before Sunrise的續集)。重頭來過,選擇會不一樣嗎?我每回觀看傳記電影,總是這樣問自己,前幾天在HBO看了《鐵娘子:堅固柔情》,我又再一次問了自己,並且讓我聯想到31年前(1982年)在桃園中央戲院看的《法國中尉的女人》,當時戲院裡不會超過二十個人,遠不如同年上演的《法櫃奇兵》、《上帝也瘋狂》或《紐約大逃亡》等片。我想說的是我並不後悔當年選擇了梅莉史翠普,當然,另外三部片子我也都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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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常講,我的部落格主要是寫給朋友看的,「另一個我」總是嘲笑說,你哪有什麼朋友啊?再說,誰願意讀你曖昧隱諱的文字啊!我鄭重的打了另一個我一記耳光:混帳!你懂個屁!!很抱歉!另一個我,短視、拜金、庸俗、懶惰……是個十足十的「海灘上的陽光」(這是洋文,中譯出自吳念真令人激賞的翻譯),見不得人啊!
 
        每個人都有朋友的,「讓朋友知道你活得很好」是非常重要的做人原則,我們千萬「不要當朋友是垃圾桶」,因為「朋友太愛你」,所以才「不會跟你計較不時丟垃圾或嘔吐物給朋友的行為」,我們應該分享給朋友的是:「樂觀進取的快樂生命經驗」,至於,「那些痛苦與不幸應該留給自己」,這才是「朋友之道【註18。是的!沒錯!就是「分享」,這種自我對待與自我期許,將作為我面對「最後四分之一化學治療」以及「可預期活著的時光」的基本態度【註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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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8:讓我想起《That's What Friends Are For》這首歌,初聽這首歌,正值二十歲,完全不知道這歌背後令人感動的背景,只覺得朋友相處之道應該就是這種感覺吧!對照近三十年前西方流行音樂關於愛滋病的關懷,當時台灣還處在一種極度無知與極盡歧視的氛圍,比方說,八、九○年代香港娛樂電影將「疾病」與「同志」粗魯的連結,其內容不僅嫌惡與歧視,甚且已經跨越了傷害的犯罪界限。據我粗淺的觀影經驗,香港電影這種「影像剝削」在娛樂片類型中幾乎是全面性的(請大家回想王晶與周星馳所參與製作演出的港片),所以我曾經想過『香港人』這種心態是不是殖民化的某種後遺症?由於大英帝國極盡所能的剝削香港,造成『香港人』也習慣於極盡可能的剝削他者?這是某種賤民階級的再剝削嗎?之所以使用括弧〔『』〕,那是因為這裡將『香港人』當作一種「集體意識的主體」或「香港民族」,而非指「個別的香港人」,當然這種「普遍性的香港人主體」只是我的一種想像,並沒有進行歷史性的考察與論證。
 
【註19:這句話絕無悲觀或壞信念的成分,根據醫學臨床統計顯示,我這一型的白血病三年存活率只有30 %左右,五年存活率更低於20 %,因此我將珍惜往後所活的每一分鐘……不!分鐘實在太過快速,改成每一年好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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