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傳記生命 (149)
- May 11 Fri 2007 00:00
某些事情不要去淌混水比較好
像Curt Schilling如此偉大的球員,也會因為一時失言產生反挫的現象,實在令人意外,更令人不解的是他為何要道歉?或許有人會說這是一種危機處理,道歉絕對利多於弊,對於將來必定進入名人堂的Schilling而言,留下一個評論黑人全壘打王的紀錄,並不會增添任何光彩。因此,越快道歉就會越快讓事件落幕,然後大家都會忘記這回事,彷彿沒有發生過一樣。我同意這個說法,不過我認為道歉除了是正確的處理模式外,更是讓自己釋懷最好的方式。其實,當我們有意或無心傷害別人時,我們自己也會同受傷害,那種不舒服的心情,會持續好久好久。 每個星期三教完進修部的行政法課程,總會和幾個來旁聽的小朋友邊走邊聊,並詢問他們一週來的讀書成果。藉著聊天給他們一些讀書意見,或是解答一些課業上的疑問。前幾天,一個小朋友說他整個禮拜都不對勁,讀不出任何效果或樂趣。追問之下,原來不是學習上問題,而是因為人際關係產生不愉快間接造成整個生活大亂。我告訴他可以用輕鬆的方式和發生不愉快的朋友和解,比方說向對方道個歉,即使對方不領情,自己也能釋懷。小朋友點點頭,似乎覺得我說的很有道理。 其實,當我說這話安慰我的學生時,我早已深陷這種不舒服情緒好幾個星期了。為了避免學生經常性的蹺課以及提高學生上課時的專注力,我最近嚴格的點名,同時常常向學生提問,刁難他∕她們的腦容量。進修部的學生蹺課尤兇,對這些年紀較長的學生我也沒有差別待遇,依然督促他∕她們要準時上課,而且要預習與複習。結果,學生似乎不滿,點名點到他,理都不理我。雖然三申五令要點名,但是有一群小朋友完全不來上課,直到考試才會出現。我的點名政策,讓許多熱血青年憤怒、不削。我自己也深受其害,心情非常低落。 這種情緒,讓我言談之間總多了衝突與揮之不去的憤怒。也就是說,一向謹言慎行的我,成了不斷失言與失態的莽夫。當年踏入教學工作的熱情,突然化為烏有,那種終身300勝的名人堂自我期許,隨風消逝。每一個人總會在某一個時刻掌握某種支配或管理的權限,但是大半的人不是怠忽他的權限行使,就是過度行使他所擁有的權限。怠惰行使權力並不罪惡,因為世界仍會按照自己的節奏運行,可怕的是當一個人過度行使權力,世界會隨著權力者的主觀而改變其運行,世界會失去她的客觀與美麗,成為充滿情緒的昨夜星辰(唉!突然想到林淑容)。 Curt Schilling畢竟是未來名人堂的一員,他擁有睿智的視野與無法比擬的危機處理能力。『某些意見還是放在心裡會比較好些』、『某些事情不要去淌混水會比較好』Schilling與Francona這一前一後兩句話,足堪作為整個人生的指導方針。 這也間接證明波士頓紅襪的優越性與無可共量性。
- Apr 29 Sun 2007 00:00
幹嘛去上學?
後來,經過許多年之後,我也成了在法律系教書的白髮人。我時常回想自己念大學時為何時常蹺課?我嘗試將原因歸咎於教我的老師,因為他們教學態度不夠認真、教學內容不思進步。所以,我選擇蹺課。學生是顧客,永遠是對的。 真的是這樣嗎? 法律系的學生為什麼要去學校上課?這個問題好難。如果從法律系的課程安排觀察,百分之90的課程是為了將來畢業後參加國家考試,法律系學習的科目就是考試的科目。因此,學生不來上課的原因其實不難理解,因為補習班的相關法律課程更能使學生順利通過考試,補習班名師比學校不思進步的教授教得好太多。所以,唯一吸引學生回學校上課的誘因,就慢慢演變為大學教授補習班名師化。 現在如果要評鑑一所法律系的辦學品質,先看看這個系所一年考上多少個律師與法官,如果一個也沒有,嘿!誰願意花錢、花青春來念四年?或許你∕妳覺得我亂講,補習班麼可能比法律系學的更多、更有效率?我沒有亂講,如果不相信,去書局法律相關書櫃逛逛,看你∕妳能挑出幾本與國家考試無關的著作?我告訴你∕妳,挑不了幾本。 那我在法律系都教些什麼?我很慚愧,我大部分都是針對如何通過國家考試來設計教學內容,偶爾也會撥一些時間介紹社會運動的概況,推薦學生讀南方電子報、破報以及一些部落格文。有時候,花一些時間勸告我的學生不要那麼墮落、頹廢,應該多讀報章雜誌以強化自己的作文與閱讀能力。如果需要思考的都無法接受,我會希望我的學生少抽一些煙、每天去跑步或打球,至少擁有健康的身體。老實講,我只希望他∕她們能夠健康與平安。 每個人對生命的定義不同,沒有所謂的模範作文。任何作為只要「利己」又不「損人」就是好的選擇,我只希望我的學生都有選擇,不管是好的或是不太好的。 其實我也不知道,幹嘛去上學?法律系百分之90的國家考試教學策略是否是對的?如果不對,那什麼才是對的?其實我一直有一個答案,只是有些肉麻、有些不好意思說出來。我想,如果老師在講台上非常認真的教學,無論他∕她教些什麼,應該都可以為學生建立一些面對未來人生的積極態度。簡單的講,透過身教為學生建立正確的人生觀。是不是有些肉麻?又有些令人作嘔?不管啦!我是真心真意的。
- Apr 17 Tue 2007 00:00
天下為公
- Mar 02 Fri 2007 00:00
《愛台灣:王建民作為方法》
下了課,突然焦慮起來,一時之間不知道該幹什麼?於是走進書店。 書架上放著陳光興的《去帝國:亞洲作為方法》,這本去年底出版的重量級經典,一直沒有買來閱讀。理由很單純,書店去年進了三本,一下就賣光了。從此就看不到這本書。儘管這本書佳評不斷,印刷品質極優,也無法撼動我以其他方式,好比網路訂書,購買。理由不複雜,因為這本書遲早會在眼前出土,而且網路購書會破壞那種意外發現的驚喜。隨手一掘,挖到北京猿人;郊外散步,撿到秦俑。這種快感,唯有與孫云云身陷LG冰箱裡,差可比擬。但是千萬別誤會,買書是一種法律行為,並不因為自我情境而轉化為事實行為,所以,記得付帳。 撥了鬧鐘,因為已經149天沒看過王建民投球。說來奇怪,如果純就棒球本身觀察,老實講看王建民投球並不是最High的。那為什麼要熬夜看球?理由不難理解,因為他是台灣人。台灣人就一定要看台灣人投球嗎?理由很充分,因為愛台灣。 有沒有可能真的太愛台灣,而宣稱我不愛台灣? 那你∕妳愛什麼?愛憲法嗎?其實愛憲法在技術上是很困難的,首先憲法本文規定的基本人權部分就令人頭痛,更別說還有憲法第二二條的概括基本權利。何況愛了半天,竟然發現很可能是一部中國憲法,你∕妳所愛的台灣憲法還沒制定出來。所以搞了半天,「愛憲法」這個命題並不成立,仍然必須先愛台灣才可推導出愛憲法。因此很自然的,效應發生了,每一個人都宣稱自己愛台灣,因為「愛」這個詞彙既空洞又廉價,但是每一個人都不相信別人比自己更愛台灣,因為「愛」這個詞彙既私密又獨佔。這個時候,判斷「愛」的標準會一個一個冒出來,哪一種標準最具正確性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哪一種標準最能使大眾產生High的感覺。 「吃台灣米,喝台灣水,卻不會說台灣話」這個命題很High,你∕妳說你∕妳愛台灣,連台灣話都不會講,這是哪門子的愛台灣?問題在於什麼是台灣話?是福佬話?客語?原住民語?還是習稱為國語的北京話?這個疑問對福佬人與外省人而言,所謂的台灣話就是「福佬話」。對客家人而言,或許也這麼認為但是心理多少有些不平,為什麼客家話不是台語?但是客家人與福佬人不會去白目的爭論這個問題,因為這兩族群都來台灣很久了。原住民也不會去爭執這個問題,因為原住民的格局更大,他∕她面對與鬥爭的對象是整個「漢人」。因此,「吃台灣米,喝台灣水,卻不會說台灣話」所指涉的對象,主要是1949年隨蔣介石來台的中國人以及他∕她們在台灣生下的後代。這些人被稱為「外省人」,後代則稱為「外省第二代」、「外省第三代」......。 記得某次聚餐,某人正談論外省人如何可惡、如何欺凌台灣人時,突然轉頭對我笑笑:「我不是說你這種外省人。」我也笑笑,因為我根本不在乎。不在乎的原因相當複雜,不過最主要的原因有二: 第一、如果一個人思想很蠢,我們只能同情的理解。 第二、我是台灣第一代。 在王建民登上投手丘之前,我讀陳光興《去帝國:亞洲作為方法》的序文打發時間,因為待會我必須專心的看王建民投球。 其實,《愛台灣:王建民作為方法》倒不失為一種科學態度。
- Feb 10 Sat 2007 00:00
自慰的神聖秩序解說過程
這陣子專心於思考過程的驗收,書讀得少,全副心力都在調整稿件的格式。這種不斷修改過去觀點的考古探勘,的確既費神又沒有營養。一段論述,改來改去,到最後自己都有些迷惘。突然發現,每每想使用某個詞彙時,卻完全忘了怎麼寫如何念。我知道有這個詞彙用法,卻用不出來,彷彿是遺失在茫茫人海裡的一個故事情節,如此鮮明,卻又無法捕捉。 思考,像是覆蓋了巨大的陰影,好像嗅不出任何創造性的氣味,但是諷刺的是,卻又讓人感到無法言喻的神聖感。 這種荒謬的意向,不時侵入日常生活。有時候,幾乎現實與非現實重疊在一起,明明是想像的片段,卻好像是過去的經歷。有些人會說,這是前世的殘餘記憶,而穿鑿附會建構了一個邏輯體系。平日的夢魘,不經意的喜悅,遺憾的往事,悸動的相遇,通通合理了起來。 如果不要那麼執著於論證的精密度,或許也可用「緣分」這個詞彙一語帶過。 這真是令人沮喪的一種修辭,我們的意識將已身的混亂情結,透過外於意識的某種原因來解決。或許將紛亂化約為無知,就是神聖秩序的唯一註解。 但是,一段時間的混亂思考,最終還是要再三包裝,然後送入市場中陳列。既然是市場,就會有競爭,有評價,還要統計銷售量。一堆每天胡思亂想的人,在預設的市場法則中翻雲覆雨,決定商品的上架與下架。可以想像的是,規格化的市場預設限制了參與者的慾望,每個人被要求採取相同的姿勢交媾,雖然偶爾允許一些偏差不大的新體位,但是開放的程度有限。有些嶄新的模式,的確能夠讓人充分的高潮,但是市場秩序管理委員會立即駁回這種新模式,然後馬上表演傳統性交方式,並且以權威的口吻,要求創新者好好研究一下他∕她示範的動作。 不過,這不是最令人沮喪的結果。 因為有時候,管理者會判定參與者失格,據瞭解原因不僅僅是由於姿勢過於新穎而已,而是被認定根本只是一種自慰行為,其對市場乃至於整個文明毫無貢獻。 看來,搞了半天只有自己爽啦!
- Feb 09 Fri 2007 00:00
克萊柏回來了
2004年,克萊柏在誠泰COBRAS先發23場比賽,拿下7勝6敗、防禦率2.194的好成績。許多人因為克萊柏而成為COBRAS迷,因此溫和、善良與沈穩也變成球隊的特色。或許這個球隊給人一種布爾喬亞的投射,但我寧願相信這是克萊柏的緣故。 球季結束,克萊柏拖著受傷的右臂,離開球場。這兩年看不見他的身影,似乎整個球隊也失去了那種優雅的氛圍。偶爾Google克萊柏一下,顯現在眼前底,「克萊柏今年會不會回來?」、「克萊柏到底在哪?」、「克萊柏的傷好了嗎?」,都是問號,也是關心,還有期待。我相信一定有球迷會認為,即使克萊柏不能投的像過去一樣好,即使敗戰機率很高,也希望他再回來球隊。因為COBRAS少了他,似乎就不那麼COBRAS了。 2007年2月3日,克萊柏終於回來了,雖然COBRAS回去了。 不過,能夠再看見他站在投手丘,以他一貫的溫和沈穩,彷彿宣告今年會很好。腦海中突然浮現他安慰著黃欽智的畫面,微笑著面對一群陌生的打者,投的出色卻因隊友火力不足而敗投的坦然。在他眼中,棒球的世界充滿熱血,但絕不情緒。 就是這種風格,我已經期待了兩年。 今年讓我盼到了。 影像來源:誠泰COBRAS官方網站
- Jan 01 Mon 2007 00:00
跨年的積極性
昨晚,為了表示自己是一個積極進取的人,所以也趨炎附勢的跨個年,在電視機前面。從星際大戰首部曲、二部曲看到三部曲,中間還看了馬達加斯家,吃了一個八十元的便當,喝了四杯咖啡,抽了一包煙。住家附近正舉行著莫名其妙的聯歡晚會,恣意放著煙火,唱著伍佰和陳昇幾十年前的成名曲。真搞不懂在High三小,這個周圍盡是鳳梨田的小村落,一年365天大概有200天在放煙火,都沒其他事可做嗎? 快接近倒數時刻,突然想起GK的跨年習慣,於是暫時離開星際大戰,走進書房,隨手拿了一本Giddens的《現代性與自我認同》神遊起來,看的不太過癮,又翻了一下Jenkin的《社會認同》,在蜂炮與煙火瀰漫之間,又參閱了一下Eagleton的《理論之後》,突然想到正在書寫的文章,因此打開Word沒頭沒腦的修改了起來.....。一陣狂喜之際,新的一年悄悄開始。 想到這幾篇書寫,就害怕了起來,斷斷續續,瞻前顧後,也他媽的寫了快三年。始終達不到完稿的要求。問題意識有沒有討論實益?證立過程是否錯誤?證成結果有無貢獻?任何一個環節沒有考慮周詳就隨便發表,會不會因此而受到貶抑? 書寫,發表,討論,再書寫。不是應該這樣嗎?何必弄得如此複雜呢?Goethe夠出名吧!他老兄不是說書寫只是為了求得內心平靜與安適嗎?書寫不是一種自白的片段嗎?書寫勉強算是自慰多樣化的其中一種途徑,我在害怕什麼?難道有些人自慰的時候,還會要求自己要支持多久時間?還會要求自己變換體位姿勢嗎?這實在太荒謬了,荒謬到不應該在跨年的時刻認真思考這個問題。 不過作為一個人,不見得比一條狗或是一隻貓更有意義。我們每天醒來,除了吃喝拉撒之外,剩下的時間都是所謂的「虛榮時刻」。我們致力於工作上的表現,埋怨周遭的格格不入。我們努力充實自己,看不慣遊手好閒。我們自己不算聰明,但常常揶揄別人的愚蠢。我們結婚了或是不小心有個伴,就覺得單身是件不人道的事。我們終於單身了,就大量閱讀負面的性別資訊,抨擊婚姻家庭制度是人生的墳場。艾爾帕辛諾說的一點沒錯,虛榮絕對是人類最大的罪。 四周逐漸安靜下來,因為真的沒什麼好High的。
- Dec 26 Tue 2006 00:00
【2006年終反省】一省一醒亮晶晶
社會共同生活有個好處,因為想喝咖啡不用自己種,想喝酒不必自己釀,肚子餓了不必自己煮,腦袋空了不必找孔子學....依此類推下去,幾乎所有的大小事情,乃至於國家安危、民族存續都不用勞駕國家主人煩惱。看來似乎這是個無政府的烏托邦情境?錯!無政府才不會那麼美好。這一切的美好都必須是有政府作為先決條件。 政府不能什麼事都不管,否則御飯糰早上宵夜不同價,買香菸送《資本論》三卷,那麼生活肯定不會如意。但是政府也不能什麼事都管,隨手丟個煙蒂罰核電廠拘役30天,嫖個妓遊街示眾,那麼生活也肯定如意不到哪。當然,做為人民的我們也不要太相信什麼法治國那一套,仔細想想,如果每個人走路一定走右邊,汽車都減速慢行還禮讓行人,坐公車讓座老弱婦孺,已婚者嚴拒外遇,未婚者絕不性交,政府一切依法行政、法院依法審判、國會依法立法,人民服從法律,沒有任何歷史記憶的意識型態,不宣導愛台灣而強調愛憲法,不區分族群省籍,誰管你∕妳籃綠,不歧視外籍配偶......幹!!這算什麼社會共同生活。 所謂的法治國,不過是人類自虐的一種再現罷了!試想在這種機械理性的幻想下,人民的自由還有實現的可能嗎?政府完完全全的以民為本,公務員清清白白的服務大眾......這簡直置人民於死地!試想如果每一項政府工程都乾乾淨淨,每一個公務員都據實申報財產,久而久之人民謾罵政府、幹譙官員的智能就會衰退。如果大家都恪遵法律與公共倫理道德,那麼美學經驗就會單一化,甚至也不再存有悲劇這種撼動人心的形式。如果這個社會沒有傷害,沒有虛榮,沒有偏見,沒有歧視,沒有嫌惡感,沒有族群意識......這個社會豈不是成了天堂?這不僅是幻想而已,簡直是一種褻瀆。 因此,當夜晚行車的時候,對於突如其來的逆向行駛,冷不防的行人穿梭,我們都該慶幸一件事:真好!我們的社會並不完美。選舉的季節,候選人公開呼籲要支持自己人,反對者都是外來政權甚至支那的同路人,我們應該感到安慰:真好!這個社會還有族群意識,這個社會是依情感行動。當政府不清廉,官員貪污,我們應該感同身受:真好!原來統治者也是人,這個社會沒有神。當輿論批評為政者作為時,為政者反問你∕妳有雙重標準,為什麼不批評前任為政者呢?我們簡直樂翻了:真好!我們的社會從頭到尾沒有改變過。國務機要費亂報?首長特支費還不是亂報?重要的是,每個人一生都沒浮報過任何不屬於自己的財物嗎?每個人一生都沒濫用過自己掌握的權力嗎?別告訴我你∕妳一生清廉,因為沒有任何一個人、一條狗或是一隻貓可以置身事外的。 所以摟!「法治國」這個詞根本是嗑藥後的一種自瀆,嗑藥是一種自我陶醉的權利,而自瀆是每日生活的反省,兩個用語湊在一起竟然成為一個虛幻的法學術語?原諒我的語意學訓練不足,因為我並不完美。
- Feb 04 Sat 2006 00:00
即將遠行的朋友。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