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這些根據或標準是什麼?有固定的根據與標準嗎?各種不同的意見與爭論似乎只驗證了一件事:思考本身就是真理。因此,「這就是真的!」這個結論誘發出各種不同的思考模式。有認為陳述所指涉之對象存在就是真的,而與陳述符合的那個對象唯有事實(fact),一個符合陳述之事實,不需要任何證明來支持它,比方說「某甲正坐在書桌前」這樣的陳述,並不需要任何根據或標準予以驗證;有認為真理是一種表演理論,表演對於陳述輸出物的一種承認,所以真理只是一種語言行為;有認為真理是相對性的,只是對於陳述者而言是真的......。 其中有一種說法將標準與根據委於知識系統,認為如果一個陳述能夠無矛盾的置放於知識框架中的話,那麼該陳述是真的。我們說「這就是真的!」顯示出我們對於一個陳述的性質做出驗證,而我們的標準就是這個陳述符合知識框架,因此我們可以說「知識」就是我們相信的夠堅定的那些真理。也就是說,知識即真理。 但是知識系統本身卻不是個固定的概念,知識界限亦非截然分明的事實狀態。職是之故,某些被視為真理的陳述往往僅為一種意外或偶然,某些被認識為真實信念的情境也可能是錯誤的移情作用。比方說,某些所謂「善的內部理由(good internal reason)」並不足夠被稱為真理,因為以人類經驗所顯現善的理由類型並無法順利無疑問的予以承認。例如中世紀女巫審判(witch trial)之所以會成為當時奉行之真理,通常均係與一些「善的內部理由」有所牽連,意即對於人類行為一種錯誤的經驗普遍化(empirical generalization):將特立獨行或是能力卓越的女性,以象徵的方式證明巫術確實存在,而真理則在於摧毀象徵,而非殘忍的燒死某些女性。換句話說,這樣的權力部署雖然也生產出知識(某種二元對立的知識結構),但是此一陳述無法一致性融貫的置放於知識框架中,因為此種承認巫術之經驗本身是一種錯誤的普遍化,這樣的知識無法使我們產生堅定的信念。 真理往往有簡化知識的缺點,所以真理不是靜態的,而是需要去追求的。於是追求什麼?如何追求?又成了一個知識論的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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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1983年《風櫃來的人》視為侯孝賢現代性元素的第一部電影,《風》片以喜劇的方式來說明現代性區隔進步與落後的他者化現象,換句話說這是典型對現代性的理解:工業革命帶來一系列災難的開始。《風》片是一個起點,但是喜劇的手法,也可以讓這部片子成為詮釋上的終點。假設侯孝賢後來沒拍接下來的電影,其實也不會產生斷裂,因為《風櫃來的人》可以直接銜接1987年的《尼羅河女兒》,很明顯地《尼羅河女兒》取材自漫畫,背景在狂飆韓克路的八○年代初期台北,非常後現代。 《冬冬的假期》表面上一部家庭倫理片,但是實際上侯孝賢運用許多日式建築的形象,深刻的勾勒出台灣與日本殖民的現代性意向,此片在日本深獲共鳴與侯導的隱喻(metaphor)手法不無關係。而且正因為是採取隱喻而非暗示的策略,才會誘使觀影者進入反思的情境,而以宜蘭為拍攝背景的《冬》片作為現代性思考的支點。 「隱喻」就像是社會與文化生活之間的接著劑:隱喻將吾人各種想法與關係所形成的不同區塊予以交織在一起,以一種意義之類推方式呈現出一種世界的面貌。隱喻是一種已知與未知的匯集現象,metaphor一詞源自於希臘詞metaphora,強調一種正在進行的轉移現象,意指一種從某處引領到另一處的媒介作用。也就是說,一個詞在一種變化了的意義上被使用,例如苦惱之海、歲月如流等等。 與隱喻這個詞彙類似但完全不同的稱為暗示(implication),暗示是一種「蘊涵」:一個陳述從另一個陳述推論出來的可能性,例如房屋仲介電視廣告總是將愛情、家庭、男性購屋、女性幸福等連結在一起,暗示我們活在一個父權體制的屋簷下。暗示的美學層次很淺,以藝術而言,比較適合諸如廣告設計此種特定載體的「能指(signifier)」類型,而比較不適合追尋一定意義或無意義的「意指(signification)」類型。 隱喻是一種為了保持某種我們認為真實的方式轉移到另一種變化的可能性,藉由一種概念變更的操作適用到改變後的語言環境。上帝對摩西說,不因陌生人使汝驚嚇,因為自汝於埃及被視為陌生人始,汝即應看見陌生人的心。上帝要求猶太子民要有同理心,千萬不要犯了與埃及人相同的錯誤,這是一種主體與他者之間的一致性隱喻,可惜猶太人好像幾千年來都忽略了陌生人的意涵。 1985年侯孝賢的《童年往事》則進入另一種反思自身的隱喻,《冬》片所夾雜的隱喻手法是一種他者印象的反思性觀察,因為侯孝賢並未親身經歷日據時代,而且他的祖先也未曾生活於日據時代的台灣,所以他只好藉由一些符碼的捕捉,再現那種他不熟悉的時間與空間。而《童年往事》所欲表達的隱喻性則有所不同,此片屬於侯導個人生命記憶的反芻,以一個1947年出生於廣東梅縣而後在台灣長大的客家人為基點,藉由導演與長輩(父親、母親、祖母)之間的差異性,勾勒出整個家國印象忽清晰忽隱晦的意向,片中祖母動不動就帶著包袱想要步行回老家梅縣的影像著實令人動容。 至於《戀戀風塵》一片所強調的那種繼續過日子的風格,則是侯孝賢藉由個人情感作為初步意向,然後透過關注土地、親情以及其他「意指他者(significant others)」(亦有譯為:重要他人)的方式,重新對自身所作出的反思性詮釋。但是由於這種向未來展望的隱喻,欠缺歷史性與對群體的反思性,因此1989年的《悲情城市》與1993年的《戲夢人生》適度彌補侯孝賢整個現代性意向的完整性,可說是侯導所進行的轉型正義。 至此,侯孝賢的現代性意向暫時劃上句點。 我們可以從侯孝賢2005年的電影《最好的時光》得到一些驗證。侯孝賢說:「生命中有許多......無從名之......難以歸類......也不能構成什麼重要意義的事,但它們就是在我心中縈繞不去,譬如年輕時我愛敲桿,撞球間裡老放著歌《Smoke Gets in Your Eyes》。如今我已近六十歲,這些東西在那裡太久了,變成像是我欠的,必須償還,於是我只有把它們拍出來。我稱它們是『最好的時光』。最好,不是因為它最好,所以我們眷戀不已,而是倒過來,是因為永遠失落了,我們只能用懷念召喚它們,所以成為最好。」 由此可見,導演現在已經不再追尋那些「significant others」,而是企圖捕捉一些末稍的、不相干的或非理性的隻字片語。而認同、權力或是家國這些現代性的理性思維已終結於最好的時光之前。藝術與其他專門學術領域最大的不同在於,作者並不被要求提供任何具體的貢獻,但是作者卻往往提出了其他學科難以比擬的貢獻。 我們要求每個人都要知道(know),同時我們也要知道每個人知道些什麼,並且我們也要知道所有涉及他們知道的一切條件。這是社會科學希望達到的「知識論」模式,也是從事社會科學研究者希望提供的「知識論」貢獻,但是誠如維特根斯坦(Lüdwig Wittgenstein)告誡我們的:「我們常常會被某些詞彙所蠱惑,舉例而言,像是『知道』這個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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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對《戀戀風塵》的殘餘印象,聽說當初侯孝賢還保留了四個半小時的導演版本,只是好像從來沒有公演過。這部電影1986年公演,當時我正在金門當兵,由於國防部覺得這種「兵變」的故事情節不當,所以拍攝時國防部不肯提供支援,聽說侯孝賢是在台灣找了一個很像金門的地方進行拍攝。我當時看這部電影的時候,空蕩蕩的戲院不到五個人,那是因為附近另一家戲院正在演《女王蜂》,聽說有露毛,的確是真的。記得在小徑(地名)有家小吃店,常常高朋滿座,因為可以一邊吃炒麵,一邊看A片。山外(地名)有家冰果店超貴,當時木瓜牛奶一杯要價六十元,仍然高朋滿座,因為服務生長的超辣、穿得很少、態度很.....植物腦優(鼻音),瞭嗎? 前一陣子在JET發現了一個有趣的美食節目,叫做《大口吃遍台灣》,主持的是一個日本人Matsu。我一看到Matsu的長相非常驚訝,因為他長的和《戀戀風塵》男主角很像。這讓我有了奇特的聯想,男主角退伍之後,忘記年少青澀的記憶,大口吃遍台灣。Matsu曾經是日本大胃王,他真能吃,而且超大口。 海島基本上就是個海島,因為憲法規定的緣故一群人聚在一起兩年,這群人有的好相處,有的很不好相處,有的人真的喜歡軍隊生活,但絕大多數只想趕快結束這兩年。不管如何,日子還是要繼續,沒有耀眼的陽光,只有淡淡的輕愁。是不是有點悶?沒錯!這就是五年級獨特的性格結構。不會大聲嘶吼,也不太抱怨周遭,其實很嚮往六○年代嬉皮的自由解放,但隨時不忘將襯衫用皮帶緊緊扎在褲襠裡。五年級真的很悶。 1986年雖然有些灰灰暗暗、不光不彩,但是很奇怪的是終其一生我都會注視著1986年,就像是Every Breath You Take這首歌傳達的信念,一點點的叛逆,一點點的憂傷,不流血的溫情主義者。 的確,要忘記60公斤與27腰,是很難。 二十一歲是個奇妙的年紀,不再是小孩子,但僅僅比成年多一歲,真是很美好的人生階段。既然如此美好,千萬不要虛度,如果可能,應該縱慾過度,如果無法過度,那也應該偶有縱慾。倘若用盡一切手段,仍然無法達到縱慾的目的,那麻煩各位至少選一部經典的情色影片作為紀念,很重要,不要選侯孝賢的。 今天是一位美女老朋友的生日,王建民五連勝送給親愛的妳,生日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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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每天早上起床,打開門窗,就看見綠油油的一片,順勢勾起我心中那個《戀戀風塵》的意向版本。侯孝賢這部電影,我是在金門服兵役的時候看的,記得當時整間戲院沒有超過5個人,現象世界與意向世界都充滿了戚戚然。這讓我想到了我所支持的龍隊:連敗的爛隊+現場的736個球迷,更慘的是其中600個很可能還是牛隊的球迷!我始終覺得侯孝賢的電影沒有獲得應該有的尊重,他電影中所捕捉的許多意境與感受,我這二十幾年來不斷反芻依然滋味無窮。 彷彿吹動的畫面,有些動,有些不動。 過去幾年教書騙錢,所以租了兩個單位:一書房;一臥房。一方面,讀書不見床,忘卻逸樂致力思考;他方面,休閒不見書,增強情趣溫柔他鄉。只可惜,二元對立的兩個房間形成了一個悖論:究竟是因為書中自有顏如玉,所以臥房裡就只是睡覺而沒有其他活動?還是說因為把不到無知少/熟女,所以只好常待書房努力寫作?這兩個面相,涉及理念主體(笛卡兒稱之思維主體)與身體主體之間的因果關係辯證。 上學期教完最後一堂課後,就潛心寫作博論,希望明年完成學業。過年後,我將兩個單位合併為一單位,我拼命書寫,然後倒頭就睡,醒來吃飯,然後拼命書寫,看看支持的爛隊,再書寫........。於是二元對立的世界觀被一棒子敲醒了,書中沒有顏如玉,顏如玉是要花時間去把的。 彷彿吹動的畫面,有些動,有些不動。 希望繼續維持這樣的寫作情境,我想,很快就可以進入下一個階段。至於下一個階段是啥情況,雖然不是我完全可以決定的,但是我常常會意向性的前往拜訪。記得一位敬愛的老師,習慣性抓著頭皮,告誡我:「五年後,你會在哪裡?!」我當時覺得會不會想太遠?現在我終於領悟老師的卓越觀點,如果從來不想五年後的處境,或許現在的一切就不是真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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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pr 21 Mon 2008 00:00
  • 懶惰

服兵役時,因為有美工專長,備受長官青睞,感覺很有尊嚴,可是面對那些大專兵,尤其是他們講的一些事情,他們說的笑話,我不完全聽得懂,當時常常懷疑教授與學生的對話為什麼有笑點?感覺很沮喪。 我到現在仍然不解的一件事,為什麼中學時期不願意配合教育部的課程,作個用用功功的好學生呢?最近我終於搞清楚了,歸結一句話,懶惰是人類最大的罪!人世間有些事情,不必靠運氣,只需要努力就可以達到,比方說,與其抱怨○○大學師資糟糕、同儕不濟,不如努力用功想辦法轉學或是將來考更理想的研究所。但是,大多數的人都無法逃脫懶惰的糾纏,買了新書,興致勃勃看了十幾頁,往往下一次閱讀是好幾年之後,而且終身沒有讀完那本號稱必讀的武功密笈。 學習語言也是一樣,學了一、兩年小有成果,然後就不再學了,漸漸地就像是完全沒學過一樣,只好自我安慰人生苦短,其實又是懶惰罷了。記得前一陣子,看了一則有關國內CPBL某新進投手的報導,該被訪問的投手說當初美國MLB有一隊出15萬簽約金想要網羅他,他最後沒去美國,理由竟然是國語都講不好還要學英語,所以國內業餘球隊一個月兩萬元就很OK!當然這位選手應該還有其他顧慮,但是不願意挑戰,就充分顯示他的惰性。 我後來運氣還不錯,念完了大學法律系與公法研究所,現在正在寫博士論文。但是,偶爾回頭看一看,其實仍然惰性堅強,不會比那個滿身油漆的十八歲少年更努力。我現在終於理解教授與學生對話的笑點,二十年前的沮喪幾乎已經沒有任何感覺。 不管了!我只能做到這樣了。二十年前對於未來所做的夢,其實也不過如此。在此,對於諸位年輕並且正在努力的同道們,如果是用努力就可以達到的事情,麻煩各位盡心盡力,務必做到最佳化,因為人生不是只有努力而已,許多屬於天才的領域我們終生無法跨越一步。但是如果我們努力,至少在有限的人生裡可以不斷檢視那些我們用努力與不懶惰所換來的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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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pr 16 Wed 2008 00:00
  • 狗娃

「雄貓」個性有些孤僻,晚上不睡覺,每次都鬼叫到天亮。「花花」從來不叫,個性溫馴可愛,每回看到都會摸摸牠倆。這一對兄弟也不知道亂吃啥,後來都得皮膚病,整天抓啊抓,他馬的,一身都爛了。 有一天,「雄貓」被捕犬大隊捉走了,「花花」若有所思的蜷伏在汽車底盤,好像感到很孤單。一個學生覺得不忍,隔天就去把牠保釋出來,這混蛋毫不感激,又是習慣性的鬼叫一晚。不過,看到牠平安無事,倒也覺得心情愉快。「花花」看起來也比較活潑,跟著牠的兄弟一路嬉戲。 最近這幾天晚上,「雄貓」都沒在鬼叫,正覺得奇怪,後來聽房東說起,才知道狗娃這次真的回不來了。房東說,「雄貓」不知道吃了什麼玩意,口吐白沫掛點了。前幾年,也是有一些狗子流浪到這兒,大家有緣交個朋友,相處了一陣子,有的就突然失蹤,有得就生病死亡了。去年,房東代養的拉不拉多犬(名字叫「多多」),也是不知吃了路邊的啥毒物,竟然肝腎都被醫生宣告衰竭,差一點就去與可魯相遇。 我住的這一帶,居民都是種鳳梨維生,三四月正值採收,到處都是濃濃的農藥味。「雄貓」有可能是誤食農藥才會掛點。這下子,「花花」真的成了一個「狗」,從牠的眼中我看不懂悲喜,大體而言「花花」過的比以前更好。許多學生都覺得牠形單影隻,於是紛紛餵牠,「花花」吃的更多也更好。過去牠啥都吃,現在牠開始挑食。 我每天下午散步,「花花」都會陪我走一段路。而最近的夜晚寧靜許多,總覺得少了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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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夫水之積也不厚,則其負大舟也無力。覆杯水於坳堂之上。則芥為之舟,置杯焉則膠,水淺而舟大也。風之積也不厚,則其負大翼也無力。故九萬里,則風斯在下矣,而後乃今培風,背負青天而莫之夭閼者,而後乃今將圖南。」(莊子:逍遙遊之三) 所以靈感這種說法是相當荒謬的,當然,荒謬可以寫成小說卻無法形成論述。既然如此,準備工作看似繁瑣與無聊,其實卻決定了一切的書寫向度。準備不夠可能小草為舟,但是杯子給它放上去就浮不起來。所以,雖然書永遠是讀不完的,但是我們仍然應該多多涉獵不同領域的知識,不飛得高一點,如何能夠飛得更快更遠呢? 但是,由於準備工作不為外人道,所以我們常會遭遇一些挫折。日常生活中,我們常常會遇到陌生人義正詞嚴的對我們鼓勵、嘲笑或是辱罵。例如說,我們常會遇到喋喋不休的人,向我們炫耀不用讀書也可以賺不少錢、養不少人,重點是比我們有用。 蜩與學鳩笑之曰:「我決起而飛,搶榆枋而止,時則不至而控於地而已矣,奚以之九萬里而南為?」(莊子:逍遙遊之四) 當然,如果對一個時時準備妥當的人而言,根本不會理會,笑一笑,給說話者一點鼓勵:「不錯!你想飛就飛,想停就停,飛那麼高幹嘛!」然後繼續為飛上九萬里而默默準備。 莊子還是沈不氣:「之二蟲有何知!」所謂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此小年也。算了!如果會在意,那表示準備的還不夠,還要更努力,累積更深的水,匯聚更大的風。人的生命有限,每個人對生存的意義各有詮釋,我們不必在乎別人的詮釋,就像我們喜歡聽故事的稟性一樣,好聽就認真喜樂的聽,不好聽也認真喜樂的聽,聽過就算了,我們還是必須回頭為自己獨一無二的生命準備,我想或許我們的生命也會化為未來某個被傳頌的故事,當然只是或許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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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沿襲一般學生熟悉的案例法學思考傳統,先提出一個社會事實作為開場白,這是前一陣子發生的一個社會新聞:「......現在學生的價值觀真的出現偏差了嗎?竟然連博士生也上網援交。一名就讀博士班研究生上網援交,沒想到遇上了網路巡邏的女警釣魚,博士生不斷吹噓性能力強,會讓對方滿意,兩人依約見面時,女警表明身分,讓博士生當場傻眼。這位亮眼的小美女是台中市○○派出所員警○○○,年僅24歲,當警察才1年多,就在網路上獵捕了20多名援交男,最令她訝異的是,竟然連博士班的研究生也上網援交。.......女警○○○:『他(博士生)說他只是好玩,把網友騙出來,就跟她說,歹勢......我是騙妳的,可能見面就走了。』記者問:『這樣的說法妳採信嗎?』女警○○○回答:『絕對不採信。』記者繼續追問:『為什麼?』女警○○○義正嚴詞:『因為男人本色。』......於是這名博士生就這麼栽在這位號稱援交男殺手的女員警手中,也讓只有24歲的女員警大嘆高學歷低道德,可惜博士生......讓自己的前途多了一項罪名。」(註釋1) 演講大綱如下,看起來相當有學問的感覺,說穿了還是虛榮心作祟,硬是搞了一些海內外大喀陪襯,裝神弄鬼,有些慚愧。 題目:法理學式的思考? A. 什麼是法理學式的思考? 1. 思考的範疇:法哲學、法理學還是基礎法學? (1)從法理學用語觀察 (2)從法理學的主要問題觀察 ※ Arthur Kaufmann ※ H.L.A.Hart ※ 綜合觀察 (3)邁向一個更大的知識系統 2. 每個人活在不同的世界:我們接受的「法」是什麼? (1)三個層次 (2)發現法律?還是發明法律? (3)爭議案件評論: ※ 埃爾默(Elmer)案 ※ 渦形箭魚(Snail Darter)案 (4)Doworkin的觀點與批判 B. 批判與基進的思考 1. 社會一般人通念與傳統文化 2. 歧視與污名 (1)原則立論法 (2)將避孕藥、同性戀、人工流產置於一個原則之下,是否恣意? (3)大法官的歧視遠比一般人嚴重? C. 本案檢討:博士生也援交,女警大嘆高學歷低道德 1. 去性化之中性主體 2. 被害化的女性主體 3. 猥褻化的情慾主體 4. 母性化之義務主體 D. 為什麼國家考試沒有法理學這個科目?——代結論 概念範疇的討論 當我提問什麼是法理學式的思考,我就必須回答此種思考的概念範疇。因此,首先我必須著手探討「法理學」這個詞彙所包含的意義。依照學者楊日然的說法,法理學是日本學界對於Jurisprudence的翻譯,其實本來應該翻為「法哲學」比較恰當,但是並不是日本人英文不好,而是因為當時所謂的哲學係指主觀的形上學,因此為了表示Jurisprudence並非研究形上學,所以翻譯為「法理學」,希望學生不要因此害怕而不選修。說來還真有點感傷,我在某校開法理學的課程,上學期47人選修,下學期只有6位可敬的學生選修,所以......就開不成課啦。誠如當初日本學者的憂慮:上學期的學生被「法理學」這個名詞騙到,但是上了一學期才發現原來是「法哲學」,於是紛紛離去.....。 法理學原本就是法哲學,而法哲學當然屬於哲學範疇,德國學者Arthur Kaufmann就是這樣的看法。哲學是研究普遍性的問題,而且與人類此在密切相關。也就是說,法學家問問題,但是由哲學家來回答。法哲學不是法釋義學,釋義學從一些前提出發但是不質疑前提,是一種內於體系的思考(內部觀點);而法哲學則是追問知識與體系之後設問題,也就是外於體系、超越體系的觀點(外部觀點)。如果以研究對象為例,比方說同一個實質對象可能是不同學科的形式對象(例如「青少年吸毒」可以是刑法學、犯罪學或是教育學的研究對象),但是哲學並沒有特定的「實質對象」,或者說哲學研究的對象是「存有一般」,因此法哲學之研究對象就是法之存有一般。也就是說,所關注者為所謂的「整體性」。 哲學是一種追求整合知識之努力,其所追求之真理是對整體根本性的理解。但是該如何來理解?英國學者H.L.A.Hart所致力之方向就是「如何」理解之努力。一般來講「知」可區分為「知道」與「解釋」,例如我們「知道」過去、現在、未來,但是我們不一定可以「解釋」清楚這三者。Hart曾經舉過一個例子,他藉由三種不同「交付金錢」之情況,嘗試分析出其中的意義。Ⅰ. 受盜匪脅迫交出錢。Ⅱ. 朋友有難向你周轉交出錢。Ⅲ. 依法律納稅交出錢。Hart藉由研究三者之間的差異,進而說明法律之意義。這是一種由「已知」出發,經由對話辯論深入事物本相之研究方法。也就是說,Kaufmann一開始提出之問題,Hart是放在最後才討論。 學者顏厥安將法哲學之基本問題羅列如下:1. 法概念、法效力之問題:二元論、自然法與法實證主義、規範性等等。2. 法認識論:科學哲學、法學方法論、法論證理論3. 正義與法倫理學:正義理論、效益論與契約論、法價值論、意志自由等等。4. 體制論:自由或社會主義、權利義務、制裁與刑罰、社會國家二元等等。對照哲學的三個主要領域形而上學(metaphysics)、認識論(epistemology)與倫理學(ethics),我們會發現形上學不精確的講就是對實在(存有、世界)整體提供一個全面、連貫之說明的學問,認識論是對於知識的研究,而倫理學則是對道德及其性質的研究。因此,觀察上述顏厥安所列的四大法哲學問題,如果除去第三項問題後,其實與哲學的研究領域大致相同。法概念論偏理論面向,法認識論偏分析面向,但是由於法形上學或法本體論的重要性日趨降低,所以法概念論其實與法認識論有合流之現象。至於法倫理學雖然偏重評價面,但是由於實然與應然二元論的界限亦漸漸模糊,所以亦非截然分裂的問題。 我們從法理學的概念範疇,可以發現它與一般法學有些遠又有些近。我個人的觀點比較偏向:法理學式的思考就是一種對實證法的反思與批判,也就是說比較傾向Hart的觀點。之所以稱為反思與批判,當然也顯示出法理學式的思考是處於一個更廣闊、更多元的知識系統之中,也就是說這裡還涉及科際整合的問題。 三個思考層次 Ronald Dworkin在《法律帝國》一書開頭,提出了一個深刻的問題。Dworkin認為一件訴訟都會包含三個層面:發生了何事(事實問題)?系爭案件適切之法律為何(法律問題)?倘若法律規定不當,法官可否無視法律之存在(政治道德問題)?雖然其中爭議最多的部分在於第二層面的法律問題,但是一般社會生活、茶餘飯後對於第三層面(政治道德問題)較有興趣。但是,有問題的是「法律」是什麼?適切的法律又是什麼? 尤其是眾人面對「適切之法律」所牽引出來的肯定說、否定說或是折衷說,如果不是事實問題也不是道德問題的話,那麼究竟是什麼問題?法官依法審判之際,究竟該如何面對「法律」?比方說戒嚴時期某A出版批評時政之雜誌,依當時「出版法」可由行政機關逕行予以定期停止發行之處分,假設此一事件後來進入行政訴訟,承審法官B認為某A有理由而撤銷違法之行政處分。試問法官B究竟是發現了法律?還是發明了法律? 如果認為法官「發現」了法律,那表示出版法之規定=「非法」,可見有一部「完備法律」存乎天地之間,由於人類認識力不足,所以有時候會看不清楚,而可能於一具體情境與時空之中「發現真理」。反之,如果認為法官「發明」了法律,那麼表示出版法之規定=「合法」,法官在判決中變更了法律,這顯示即使被認定為「惡法」仍然是法律,法官的判決是一種反抗的展現。不過,附帶一提在此涉及法官違憲審查權限範圍之爭議,我國法官雖有審查權限但並沒有拒斥權限(拒斥權屬於大法官的權力),所以並無可能「變更法律」云云,但是法官可以停止訴訟程序請求大法官解釋,所以就「反抗」策略而觀,我國司法審查制度頗有Hart的影子。這是兩種不同的態度。 Dworkin舉了兩個案例來反省法律是什麼的提問。第一個案子埃爾默(Elmer)案事實如左:祖父以遺囑方式將遺產全數送給Elmer,但是Elmer殺死了祖父,試問遺產是由Elmer繼承?還是祖父之女兒A、B兩人繼承? a)應由Elmer繼承,因為法無明文(註釋2)。所以如果法院將遺產判給AB繼承,則無異於「更改遺囑」,以道德取代法律。因為吾人無法確定如果祖父知道Elmer有殺他意圖就取消其繼承,遺囑中未表示此一意思。 b)厄爾(Earl)法官認為,應該依據規範目的或一般法律原則,來重新「建構」制定法,應該認為Elmer喪失繼承地位。 c)而Doworkin非常讚賞Earl法官的見解,認為這仍是一個法律問題,而非忠誠問題,因為法官在遇到hard case時,仍應尋找存在於法系統中的「原則」。 第二個案例渦形箭魚(Snail Darter)案事實如左:1973年《瀕危物種法》規定,內政部長得指定物種加以保護,各機關不得危及該被指定之物種。於是在環保團體壓力下,內政部長指定該物種(=對物之一般處分),造成興建水壩工程停工。水壩停工所造成之損失與保護Snail Darter之間的比例原則?《瀕危物種法》之立法者的規範目的,有無考慮此一成本評估?如果法院判水壩工程永遠停工=依法審判?如果法院認為應該繼續興建=違反法律? Doworkin的觀點與批判 當然,為了鋪陳自己學說的價值,Dworkin難免以比較狹隘的觀點來看待他人的學說見解。Dworkin是想澄清一個觀念,當我們在進行法律爭議問題論理之時,並非表示我們已經在討論「法律應該是什麼」,我們的論爭焦點仍然是「法律是什麼」。此一結論與Dworkin獨特的「原則立論」與「唯一正解」觀念有關,也就是說傾向前述所謂的「發現」法律:一個不符合「規則」管控的困難案件,仍然有可能為「原則」所包攝。換句話說,法官並沒有發明或創造法律,而是發現了法律。Dworkin認為這是一種詮釋性的觀點。 對此,林立於《法學方法論與德沃金》一書中批評,Dworkin其實是將法律體系想像為一種「無漏洞」的狀態,而且每一件案件都有「唯一正解」,這本可由法律體系中獲致,而非由法官主觀判斷所獲得。既然如此,法律體制自立自足的假設,使得我們可擺脫第三層次政治道德或忠誠之糾纏,而確確實實的討論「法律是什麼」。個人認為,法律概念的範圍問題固然不可狹隘認識,但是將法律系統視為「封閉而完美的體系」則顯得有一些「類決定論」的色彩。按照此一觀點延伸,所謂的「惡法」將不可能存在,因為法律系統是一種崇善的體系。如此一來,剝奪吾人「反抗」的行動乃屬必然,更甚者在於反抗的標的被形骸化,不知為何而戰將成為先決的後設性提問。 這是Dworkin所擔憂的,他為了擺脫這些心理層面的妖魔鬼怪,試圖告訴我們「法律是什麼」才是重點,至於「法官怎麼想」、「法官平常生活狀況」或是「法官的人格」不是我們的重點。Michel Foucault認為,希臘人並不由說話的內容判斷陳述之真偽,而是先判斷說話者。一個具有真理的人(主體)才會說真話(內容)。這是相當危險的觀點。 兩個思考順序 一般而言,思考的客觀性在於判斷對象的掌握,前面談過的哲學思考只是沒有實質對象,但是仍然有判斷對象。判斷對象決定之後,每個人依照個別判斷標準進行推論構成不同的觀點,於是我們會說思考的結論具有科學性。但是,此一思考順序有時候會產生倒置現象,如同GK說的:有時候你/妳看到的不一定是你/妳看到的。這句話的意思是說,有時候我們針對同一事物進行觀察,但是每個人對於所謂「看見的真實」可能是完全不同的圖像。例如,倘若將同志情愛視為一種行為而非認同的話,那麼在這種觀點下人們將只看見同性戀的行為而看不見同志。人們往往依賴信念決定何者為真?何者為假?因此,當我們「眼見為憑」自以為第一個看到的是「判斷對象」,因此接下來運用「判斷標準」進行推論,希望最後得出符合科學性的結論。卻赫然發現我們是先採取了一種判斷標準,而後才看見判斷對象,換句話說每個人看到的可能是完全不同的世界。 批判與基進的思考 既然法理學式的思考是一種對實證法反省的思考,因此它應該是一種基進與批判的思考。此種思考模式往往以一種外部觀點進行,而不一定只考慮現存有效之法律。換句話說,法理學式的思考常常必須借助其他學科領域的知識,意即採取一種科際整合的知識論立場進行思考。 傳統法學思考由於缺乏科際整合性的思考,因此常常會產生論證跳躍的現象,往往運用所謂的「通念」或「傳統文化」限縮理性判斷的範圍。例如釋字第554號解釋理由書認為:「婚姻共同生活基礎之維持,原應出於夫妻雙方之情感及信賴等關係,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以刑罰手段限制有配偶之人與第三人間之性行為自由,乃不得已之手段。然刑法所具一般預防功能,於信守夫妻忠誠義務.....增強人民對婚姻尊重之法意識.....家庭制度之倫理價值,仍有其一定功效。立法機關就當前對夫妻忠誠義務所為評價於無違社會一般人通念,而人民遵守此項義務規範亦非不可期待之情況下,自得以刑罰手段達到預防通姦、維繫婚姻之立法目的。....。」學者顏厥安即懷疑,所謂「無違社會一般人通念」是不是一種「生活形式」對理性運用之限制呢?此外,「仍有一定之功效」或是「無違社會一般人通念」均係以「實然層面」解釋「規範」或「價值」,這是一種論證上之跳躍。 另一方面,污名與歧視常常是法律適用所產生之副作用。例如Dworkin所舉的例子,Dronenburg先生為美國海軍軍官,但是其同性戀傾向被發現,於是勒令退伍。由於過去並沒有類似案件,所以是不是所謂的「無法」?Doworkin持不同看法,他認為過去「有」法,而不是「無法」。例如有關性隱私行為、避孕藥使用案例等等。Doworkin認為,這些案件都受到「無害原則」之涵蓋,意即某些行為雖然可能不道德或邪僻,但是對當事人之人生具有本質上重大意義者,即屬於私領域之範疇。因此只要是無害,國家就不可以禁止其行為。 有問題的是,將避孕藥、同性戀、人工流產置於一個原則之下,是否恣意?我認為其中隱含有「污名」意識型態(例如避孕藥案,已婚夫婦→成年人→未成年人,明顯顯示對於「非法性交」與「未成年性交」的嫌惡感),忽略了避孕藥之功能反而對未婚與未成年人具有最大功效。因此,這其中最重要之處並不在於「無害原則」反而一種歧視「性行為」的意識型態在此成為關鍵,意即在這裡文化問題與法律問題產生交錯(同性戀案亦同;墮胎案則有父權意識型態之嫌)。換言之,這些案件均屬私領域被放射至公領域上評斷,其就無害原則與人權概念而言固然具有相同性,但是就意識型態而言,這些案件所指涉之情形即使放到公領域也無損當事人之人格評價才對,換句話說這裡最重要的不是私領域被侵犯,而是污名與歧視的公共嫌惡感應該被消除之法律問題。 尤其在面對有關「性」的議題時,解釋者更時常以論證跳躍的方式來迴避他們某種說不出口的羞澀,例如釋字第407號解釋想要對於「猥褻」下定義,卻發覺論證上困難,因此加上「依當時之社會一般觀念」的限制,但是也留下了「...不能一成不變...」所謂多元平等之價值伏筆。但是在釋字第623號解釋,大法官似乎預設了「性氾濫恐慌」之「社會一般通念」,是故即使違反了合憲性解釋原則、體系正義原則與法律明確性原則亦在所不辭。而最令人驚悚的是釋字第617號解釋,大法官更進一步以「虛假的多元價值觀」污名化同性戀者的「性自主決定權」,同時將性主體之資訊權利「轉換」成猥褻的概念。在該號解釋理由書中甚至透露出大法官的主流看法:男女共營生活才是符合社會風化以及一般社會通念。這種幾近歧視的想像完全排除了釋字第407號解釋所謂「多元平等價值」之可能,對於大法官認定的「非主流情慾類型」充滿了歧視與偽善。由此可見,所謂的「文化」、「社會通念」與「生活形式」等等不確定的概念或是意識型態,會滲入法律論證的過程之中,不當的限制了理性運用之合理性範圍。 本案檢討 去性化之中性主體 法規範系統究竟對於性主體係採取何種想像與規訓?由於近代法學之根本要素在於其係強調權利本位之主體法學,因此法律運作之主軸往往在於實現實體法上所承認之主觀權利。惟應予以注意者在於此一主體並非客觀的行為主體,亦非主觀的真實主體。對此,學者顏厥安將之稱為:一個擁有思考認知能力的抽象虛空主體,意即一個藉由心靈指揮身體、以知與欲指揮行動之思維模式。倘若換個角度思考,吾人亦可認為行為本為行為主體之展現。不過,此一主體的認知、能力以及內涵,均屬法規範制定者為達規範目的所預設的平均人主體,意即保守、常規、慎思判斷的理性人。 被害化的女性主體 質言之,平均人或理性人僅強調「合法」的性活動,意即在大部分的規範情境中以去性化之中性主體自居。不過亦有認為此一中性主體根本未考量過女性主體,而是以男性主體作為法條中隱藏的行為主體。例如,基進女性主義認為父權制度為婦女受壓迫之根源,因此一個以男人形象建構之法規範系統勢必成為剝削的幫凶。倘若依照此一線索思考,尤其在刑法之妨害性自主罪章,吾人將會發現女性往往被想像為被害化的攻擊客體。由於規範制定者認為理性人是與情慾絕緣的主體,此一觀點當然與理念主體的看法息息相關。 猥褻化的情慾主體 在法規範系統中強調理念主體的存在,往往會錯誤的將個人的道德綱領凌駕於法律的判斷,於是情慾主體將會面臨由噁心、羞恥、偏見所混合之情感因素予以猥褻化的危機。這種污名的危機之所以可怕,並不完全在於情慾主體所遭致的傷害或懲罰,而在於執行機關以合法權威壓迫情慾主體。Hart於說明承認規則時,認為社會大眾(但是實際上一般人不見得清楚或根本不知道承認規則,所以哈特補充說這裡最主要是指官員的接受)普遍接受某些規則之有效法律身分,其實就是對承認規則之接受。但是實際上,公民或官方除了對於獨立理據道德上之接受態度外,還混雜有個人扭曲化的道德綱領。從我們一開頭所舉的實例可知,此則被媒體大肆宣揚的事件,若非該女性員警年輕貌美,且該散布援交訊息之男子為國立大學博士研究生,這絕對不會是一則令人矚目的社會新聞。我們驚訝的發現,執法之女員警於執行法律之外,亦將個人錯誤之道德綱領所形成之指摘,強加於積極發展其情慾主體性的博士研究生。由於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9條之處罰規定,以及大法官釋字第623號解釋對之部分肯認,於是執法機關長久以來均維持此種荒謬的釣魚偵查手法。一方面,法規範系統將情慾主體的發聲,視為一種應予管制的商業性言論;另一方面,則縱容執法機關、媒體以錯誤之個人道德綱領譁眾取寵。誠如許玉秀大法官於釋字第617號解釋不同意見書所表達的:「......多數意見不理性地將性自主意識和性自我決定權視為洪水猛獸,因為認為傳布性自主思想、性權利主體意識、鼓吹性自我決定權,正好會危及多數意見念茲在茲的性道德感情與社會風化......多數意見對憲法保障性言論自由與性資訊流通自由的理由保持沈默,凸顯多數意見開宗明義保障性言論自由與性資訊流通自由的假冒偽善。......。」由於情慾主體猥褻化的結果,於是性主體逐漸產生邊緣客體化的現象。 母性化之義務主體 去性化的中性主體、被害化的女性主體以及猥褻化的情慾主體三者,藉由法規範之想像以及接受規範之公民與官方人員之持續操演,於是法規範所宣揚的理性人主體儼然成形。由於理性人的情慾流向必定會趨利避害,朝向最有利的成本概念集結,因此異性戀的、一夫一妻婚姻制度的性主體發展成為多數人的選擇,因為此種取向才是法規範所樂見的社會風化。但是此種發展卻引發新的問題,意即現行之婚姻法制除了排拒同性婚姻之外,於異性戀婚姻制度中亦因傳統性別觀念之影響,在憲法、民法、刑法以及優生保健法中在在限制與監視女性主體,使得女性身體自主權保障不足(尤見於優生保健法)。職是之故,理性的女性主體選擇在合法婚姻內發展其性主體的結果,卻可能因此淪為母性化的義務主體。 為什麼國家考試沒有法理學這個科目?——代結論 我想這個提問就留給聽演講的同學自行思考吧! (註釋1)陳佳鈴、陳政棟報導,博士生也援交 女警大嘆高學歷低道德,2008年2月26日台中報導,東森新聞報,網址: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226/17/u6ro.html,最後檢視日期:2008年2月27日。該新聞報導引用女警真名,本文以匿名方式處理;筆者為了行文上的流暢,部分文句予以改寫、增刪與標示底線。 (註釋2)如果依照我國法,並非法無明文:Elmer為受遺贈人,依據民法第1188條準用同法第1145條第1項第1款規定,喪失「受遺贈權」(注意!並非喪失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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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第一個推論(Ⅰ推論)是依照「地理位置」進行分析。古卷發現地附近當時有一個稱為昆蘭的社區,考古學者希望藉由出土的建築物年代、日常用具等物質性符號,推論出當時此社區居住者的生活習性,以建立其與抄寫古卷行為之間的關連性。因此,透過大型的類似公社型的居住處所、供多數人用餐的餐桌與餐具、抄寫古卷之墨水筒(一種陶土製可盛裝墨水的長型中空器皿)以及許多類似猶太教受洗禮的水池........... 等等物質性證據,考古學者推斷此處群居者為愛色尼人(Essenes)(Essenes是當時猶太教的四大派別之一,另外三派分別為Sadducess、Pharisees、Zealots),他們是一群嚴守律法、具有某種階級意識(類似貴族或中產階級意識)以及排拒物質性生活的心靈追求者,因為對於當時猶太人日益腐化心生不滿,而避居此地。一般認為,公元68年羅馬人攻入耶路撒冷之際,愛色尼人把他們抄寫的經文資料封入山洞以避免毀於戰火,沒想到這一個看似暫時性的保存動作,竟然被塵封了近兩千年。 Ⅰ推論看似非常合理,但推論上越是感覺合理的觀點,其實自始自終越是荒謬的看法。首先,以地理環境作為推論起點,因此循線發現了Essenes這樣的團體,再由其聚會場所的物質性基礎,得到了一個2000年前的生活圖像:一群自我流放的智者從事保存文明的行動。 但是,第二個推論(Ⅱ推論)馬上根據這些物質性的推論提出嚴厲反駁。公社式的生活加上大量的墨水筒、大型餐桌、陶製器皿以及水池等等,真的可以附加於這些物質性物件一定的意義嗎?這一派考古學者認為,只要觀察水池的構造(水池互相連結,具有傳遞水源之世俗功能)就可以明顯發現這些水池具有傳遞水源的功能,而非Ⅰ推論者所強加賦予的猶太教洗禮意義。而大型聚會場所與餐具只代表一種生活形態,並無法與抄寫古卷產生必然密切的聯繫性。換言之,死海古卷在Qumran附近被發現,或許只是一種偶然,而不一定與地理位置具有必要的連接。 Ⅱ推論的懷疑不無道理!試想如果獨孤求敗不在墓碑上說清楚,令狐沖那裡知道埋劍者是何方神聖?金蛇郎君夏雪宜如果不在葬身處寫些廢話,袁承志那麼笨那裡知道前因後果!所以古卷與發現處的關連性,除非有類似「余○○○遭賤人〤〤〤所害,將武功密笈與絕世好劍埋於此,贈與有緣人.....」這一類的證據,否則懷疑論者的觀點著實有理。此外,Ⅱ推論又提出了一項物質性反證來批評Ⅰ推論:出土的銅卷(刻寫在銅片上)與Essenes社團的反物質性生活觀有很大的出入。因為銅卷所記載者竟然是一些藏寶地點的描述(所羅門王寶藏),Essenes抄寫聖經之餘還兼作發財夢?實在殊難想像。 我對這兩種推論所衍生出來的不同意見深感興趣,我認為這顯示出一個GK曾經提過的文化真相謬思: 有時候你/妳看到的不一定是你/妳看到的。 也就是說,有時候我們針對同一事物進行觀察,但是每個人對於所謂「看見的真實」可能是完全不同的圖像。例如,倘若將同志情愛視為一種act而非identity的話,那麼在這種觀點下人們將只看見同性戀的行為(homosexual act)而看不見同志(queer),此種將性身分等同於性行為之病理化觀點,將導致同志之性主體淪為邊緣中的邊緣賤民(subaltern)。 這部影片給我一個相當大的啟發,也是說人們往往依賴信念決定何者為真?何者為假?因此,當我們「眼見為憑」自以為第一個看到的是「判斷對象」,因此接下來運用「判斷標準」進行推論,希望最後得出符合科學性的結論。卻赫然發現我們是先採取了一種判斷標準,而後才看見判斷對象,換句話說每個人看到的可能是完全不同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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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個人,我們常常感覺到惶恐,因為我們害怕活的沒有意義,所以時常會檢討與反省自己的行為表現,看看是不是符合人之所以為人的那種personhood,其中最為一般人言說者即為「理性」,人之理性被認為屬於人之最基礎的特質或是存有條件。 例如,中學時期大多數的我們,會嘗試去填鴨一些可能對以後而言毫無意義的知識,目的只是想考取值得努力一生的大學科系。就這個命題而論,我們透過這樣的信念與慾望,賦予自己朝向一定方向之能動性,雖然過程中必須忍耐理性所不削的假知識,但是這樣的經驗恰恰符合所謂的the second-order desire or belief,也就是說我們可以「有意識的」改變自己的慾望或是信念,並據此改變自己的行動,這反證出理性在整個意向活動中的必要存在性。
我們時常關注著存在於內的某種能動性,也時時希望這股能動性可以突破生存結構的桎悎,但是虛無的氣氛常常會侵蝕我們平淡而一無是處的日常生活。於是我們常常會去懷疑那個號稱自我決定的「我」的存在。之所以會形成這樣的恐怖後果,有諸多可能原因,不過最有可能的原因在於個體與群體遭遇之際所產生的不當詮釋。比方說,個體於對抗無所不在的社會結構過程中,個體想要以概括的詮釋方式凸顯其獨特之能動性以達成目的,但是此一詮釋方式卻是錯誤的,因為個體所欲伸張者乃個別之行動力,但是卻使用概括方式指涉結構,等於犯了一個自相矛盾的邏輯謬誤。個別主體所受到的不當遭遇,必須運用個別的empowerment and performativity以資對抗。 換句話說,當集體或結構運用「不容置疑」或「不證自明」這樣的axiom想要自圓其說,作為理性的人應該可以對抗或至少懷疑這樣的言說。結構往往為了某種安定系統的理由,希望我們以作為一個正統或常規行動者而存在。例如,作為學生不要蹺課、作為老師要儘可能認真研究與教學、作為有羞恥心的公民不要隨地吐痰或便溺、作為道德主體的人禁止與已婚者、未成年人、性工作者、可魯進行交媾或是分享彼此的排泄物........。於是當我們的性慾被刺激或滿足當下,我們被規訓會產生羞恥心與厭惡感,我們深植於內心誠實的慾望能動性變的迂迴、轉折而且落入規範制定者所設定的「猥褻」語意之中。大家自己誠實面對自己體會一下,一方面感到性慾遭受刺激,同一時間卻又產生羞恥與厭惡,整個感覺實在有夠詭異,我的體會是:整體而言令我性慾高漲,很爽的感覺,尤其是羞恥與厭惡。 實際上,每一個個體的慾望與信念都是不同的,社會結構讓我們相信存在著一個正統的行動者形象,其實是一種規範性的欺騙。因為每個人都可以說是許多人。而這些許多人組合的每個個人都是理性的。 如果可以接受這樣的觀點,那麼如果今天有一個人以金錢交易的方式與他人交媾、如果今天有一個人喜歡在網路上與他人瘋狂的幹、如果今天有一個人願意以一定價額供他人包養、如果有一個人四處兜售他人帶有分泌物的貼身衣物、如果............,社會規制力似乎都應該不動如山。我們不需要一個正統的行動者形象,我們只需要認同自己的行動形象,換句話說,如果做不到這一點,內在於我們的那些許多人都會隱蔽甚至消失,人是理性的動物這句話也會變成有疑問的修飾語。 把每個人都視為許多人,我們不會蒙著眼相信一些自相矛盾的論述,我們會更寬容每一種看似對立的爭執,我們會時時檢討自己的行動,避免批判者與被批判者產生同一性的遺憾。如此,理性得以彰顯,人之所以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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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這檔事很奇特,首先它必須是與身體欲求有所區別的,比方說它不是口渴或是飢餓。再者,情感必須是有對象的,沒有對象的心情感受其實屬於純粹的性質,而不是這裡談的情感範疇。憂鬱或某種燥鬱的苦惱情結之所以難以排解的原因,並非是因為情感上的創傷真的那麼痛苦,而是因為這種情緒沒有一個可以投射的對象。 比方說,當我們得知某人死亡之時,我們會因為這個對象與我們之間的聯繫度而產生情感作用,或許我們會非常難過,或許我們無動於衷,端視這位死者對我們的重要性而定。也就是說,我們之所以產生難過的情感完全是對於自己處境的情緒反應,例如失去父親或母親我們如何自處?失去摯愛或摯友我們如何自處?但是若失去的是某個毫無關連的甲乙丙丁,除非死者的死法夠經典,例如被特務暗殺的異議分子或是被凌虐致死的小娃兒,否則我們不會去思考如何自處的問題。此時固然是有對象,但是因為對象與自身聯繫度不高,於是情感的作用無法完全發揮。因此,對於一些原本聯繫度不高的對象,假如想要得到多數人的情感流向,產生共鳴,就必須要進行操作,否則無法凝聚那股澎湃激昂的情感。 可惜很多人操作的難看,這一類失敗的操作往往以政客作為代表,有時候幾乎已經到了肉麻的地步,相當噁心。比方說,最近閃靈主唱幫台灣棒球國家代表隊作了一首叫做「逆轉勝」的加油歌曲,歌曲本身相當不錯,但是如果對照一下某總統候選人的文宣,很明顯的是想將熱血球迷化為選票。一首好歌,就他馬的噁心了起來。 不過逆轉勝那首歌還不是最噁心的,最近最令人噁心的是那位費姓立法委員,他老兄自己判斷錯誤,低頭舔舔老二就算了!竟然嚷嚷著說群眾包圍他是欺負他這個『外省人』!他馬的,一個立法委員的水準竟然如此低落,連這種可能造成撕裂族群的話都朗朗上口,真是....趕羚羊雞排....。人家幹你有各種原因,也許只是因為你長的賤或是太醜,怎麼你腦殘的意識只有你的血統呢?講出這種莫名其妙的話,說實在的,連他所謂的「欺負外省人的群眾」都不好意思了起來。我想希拉蕊募款大將那番帶有種族歧視的話:「如果歐巴馬是白人男子,就不會在這個職位,他湊巧很幸運地是歐巴馬。」用來形容費姓立委其實相當貼切:「如果費鴻泰不是外省人,今天他就不會在這個職位,他湊巧很幸運地是費鴻泰。」 大家竊竊私語,吼.....這王八蛋原來是外省人,趕羚羊勒! 所以,政客常常令我們噁心、嘔吐,有部分醫界耆老指出國人之所以普遍患有胃食道逆流的症狀,往往與台灣政客橫行有密切關係。看著電視不斷放送的「逆轉勝」以及國民黨那四個王八蛋立委在電梯裡的嘻皮笑臉,我的胃酸一下子湧到了胸口.....。 不過,還好我有棒球。內野看台上飄揚著PTT網友慷慨解囊、緯來體育主播蔡明里統籌所發起製作的「大國旗」,我的情感有了意向對象,在熱淚盈眶中迎接2008年野球季的到來。 阿醜!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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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並不遺憾,因為一個人的人生之所以會走成這樣,絕對都是有原因的。我們常常會這樣想:如果當初堅持一點,那麼現在.....如果當初忍耐一些,那麼現在.....,如果當初如何如何.....。這種想法正確嗎?為什麼當初不繼續畫油畫?如果畫到現在,我會畫到什麼境界呢? 其實這種想法根本是錯誤的,因為人的許多選擇並不是客觀的當下決定,而是早就隱藏在每個人的特質之內。這種說法乍聽之下似乎有些決定論的色彩,但是其實是一種詮釋學式的思考。我之所以停止油畫創作,那是因為我自始就不相信我會以此作為一生志業,雖然當年並不知道我究竟可以勝任什麼,但是很明顯絕對不會是繪畫。 當我一開始興致勃勃塗抹著油彩,我就知道這只是一時興起。 人生的確殘酷,不理性的人生更是可悲。我一個好朋友滴酒不沾,我問他為何如此?他緩緩說:「因為不喜歡不理性的感受。」我這位朋友的見解確為的論,保持清醒的確是人生重要的大事。 搞藝術常常令人焦慮、心悸、狂喜、憂鬱,夜夜夢境都是層層油彩的沾惹,日不成人,夜不成眠,完全活在心靈崩潰與解放的邊緣。年輕時新陳代謝良好,酒精與香菸陪伴之下,倒也勉強過活。由於預見無法再過這種生活,所以轉了彎,很自然的放棄了一切剛剛建立起來的視野與技巧。 一轉眼竟然18年沒再畫畫、作雕塑、逛美術館、聽藝術演講.....。我也不知道這樣的人生是否比較美好、適當或是理性。我和大多數的人一樣,只是繼續走自己的人生路,沒有比較令人羨慕,也沒有比較險惡。 前幾天,看了一則新聞,很難過,一個女子與其男友爭吵,嚷嚷著要自殺明志,男友搶奪她的刀反被失手刺死。報載該男子死前還親吻了那名女子。這真的是愛嗎?我非常難過,因為在我的經驗裡,很多人常常為了愛情爭吵,而且爭吵時都會激烈的要如何如何,結果往往可能因為意外而造成一生遺憾。 我所有親愛的朋友,如果你/妳有這種不理性的伴侶的話,甩了他/她吧!不值得!人生只有一次,伴侶之間不斷的爭吵、質疑與攻擊,絕對不是「愛情」這兩個字所能承載的。有一位師長說的太好了:「分手會難過.....難過一天就夠了。」雖然很難做到,但是很有道理。 那個當初的選擇都是正確的。還有如果發現朋友持刀或其他危險物品嚷嚷著要自裁,或是朋友莫名其妙在公共場所與他人發生衝突,親愛的朋友,相信我,離這種人遠一點,想死就讓他/她們去死吧!我們還有很長的人生,要多愛自己一點,我親愛的朋友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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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那個灰色封閉的年代,我記得在一個位於地下室的書店,買了一本很貴的筆記本。我打算用來抒發一下莫名的怒氣,我總是在與人鬥毆之後,以這種方式反省。我記不太清楚,彷彿在筆記本第一頁我寫下了對自己的期許,13歲怎麼會有自我期許這種念頭?後來我索性翻了一下過去的書寫,赫然發現了不同時期的我有著不同的自我期許。現來看來,愚蠢的多,天真的多,誠實也多。 不記得多久沒有自我期許,是因為不再天真了嗎?還是年紀大了就熱血不起來,不願意夢想自己有限的未來? 不過真是愚蠢啊!我曾經想要當個導演,因為當時我認為電影是所有文化形式中最具感染力的一種,我的目標是要拍出最具暴力血腥的武俠片,讓中國電影立足全世界。13歲的願景的確令現在的我望其項背,真他馬的發古思之幽情。 我不禁思考起一個問題,也就是自我期許的背後設定是什麼?我們嘗試著認識自己現在是什麼樣人,並且我們希望自己成為什麼樣的人。這其中當然沒有純粹思考這一套鬼話,我們是透過經驗的人之形象篩選,然後選擇一個令自己舒服的或是更好的現在的自己。當我們很小的時候,自我期許的形象往往是很誠實的形象,三毛曾經說過小時候她想做撿垃圾的人,還被老師白眼。當然,很少小朋友會這樣自我期許,除非我們以現在的我去建構那個已經遺忘的小時候的我,流浪撒哈拉與檢垃圾有關聯嗎?不該懷疑三毛的,掌嘴! 電影《黑暗之光》范植偉飾演的那個混混,還沒成為大哥之前就因為自己缺乏生涯規劃,隨意招惹不該惹的瘟神,好不容易把了個馬子,還沒好好認識就掛點了。因為他似乎毫無自我期許的專業學習打算,要知道各行各業都有其職業倫理,平日不做功課,也沒有任何自我期許,就是一個廢人,如果自己廢也就罷了,很多廢人還會因此拖累一拖拉庫。要知道,大哥不是只會打殺,陳浩南和山雞是漫畫人物!大哥不但是專業經理人、危機處理專家而且還要做趨勢分析,試想沒有一點自我期許如何成為大哥? 雖然年歲日增,偶爾我還是會想想未來的情境,自我期許一番。只是越老似乎自我期許的範疇就越具體也越窄。盡是一些很沒有創意的想法,甚至有些迂腐。那個想讓中國電影立足全世界的13歲少年,越來越不像是現在的我。 失去自我期許的後果,加上最近全職的書寫論文,常常會被影像或聲音牽動,似乎感情上略顯脆弱而不夠堅強。同樣的影片,比方說《斷背山》,13歲的我肯定會去分析它的分鏡、剪輯以及影像的暗示或隱喻性,而現在我只會一直淚眼朦朧的哭著想要回家找媽媽,我現在很娘,而且成了一個小孬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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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第二個月開始,我出現了睡眠的問題,但是我知道這是論文寫作無可避免的現象,四、五年前寫作碩論時也是如此。一方面,我覺得應該讀更多資料,思考更多面相,以求論文品質更理想;但另一方面,似乎應該合起書本,自由書寫以求論文的創意與較佳的流暢性。總之,創作或書寫過程,就是會遇到這種模稜兩可的矛盾情結,或許弗洛依德已然落伍與不科學,但寫論文的當下似乎當作消遣讀讀也未嘗不可。 最近,睡前會先讀一段Paulo Coelho的THE ALCHEMIST,然後再念幾篇邱妙津的日記,不知道是不是這兩種書寫互相衝突,我常常做的夢是非常西區考克式的驚悚。比方說,自己幽遊廣闊的圖書館書庫時,走著走著突然看見書架一角倦坐的女子,列著嘴沖著我冷笑.......或者,一群陌生的人指摘我抄襲別人的創作.......。真是一整個詭異,往往驚醒過來,還好分得出現實與夢境。 完全開放的文本容易與情感合流,用文字塑造意境的功力不是每個人都做得到,所以我們會說這種人被神靈吻過,比方說作家馮唐就被認為額頭被神靈吻過。但是實際上論文式的創作是件更為刺激的事情,因為其中知識之探索是在既侷限中展現開放,那種開放不至於失之空泛,具有非常小規模喜樂的本質。我不太會舉例,有點像是家樂福、特力屋或是COSCO的感覺,雖然身處侷限之中卻展現出可貴的愉悅。 對了!這篇網誌與徐若瑄完全沒有關係,只是我偶然發現徐若瑄幾張非常「性主體(sexual-subject)」的影像,由於徐若瑄與我們六年級的成長經驗息息相關,所以放幾張她的「主體客體化」。 但願人長久,千里共嬋娟。歐!搞錯了,那是三、四年級的鄧麗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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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浮、路易馬盧、亞瑟潘......所有被稱為電影大師的傢伙,都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作品不因為打上「劇終」兩個字就真的結束了。偉大的作品,會透過一些影像、聲音暗示我們這部電影是活生生的,是有延續性的,是不受時空限制的。不要誤會!這裡講的暗示並不是指續集的意思,而是指影像所產生的一種連續性情感厚度。 所以,自殺絕對不是所有黑暗苦難的解決方案,而且自殺本身反而是非常反美學的思維。比方說,芥川龍之介選擇藥物、三島由紀夫選擇切腹,這兩種自殺影像的確留給觀者某種美學印象,但是對於業主而言,什麼印象都不會產生,因為死亡後就一切無意識,無意識不會有美學情境。搞了半天!除了嘉惠他者的情感、成長與進步之外,自殺者完全沒有獲利,沒有獲利竟然就此了結,天下沒有比這檔事更荒謬的了。 但是,還是有許多人選擇自我了斷。我有時候想過,會不會是因為台灣這種腦殘式教育制度的關係?一個大家都知道的事實:國小、國中到高中學習到的都是一些垃圾知識。如果夠聰明的話,就別逼自己把書讀好嘛!腦袋空空,自然沒有壓力。試想台灣冬季吹什麼風?中央山脈綿延哪幾縣?這些東西學來幹嘛!冬季吹什麼風?馬的!當然是冷風。 腦袋裝了一些垃圾,生命自然開始黑暗苦難。 我最近常常回想自己二十歲的生活,除了對家人滿滿的歉意之外,我想不起來有任何一絲黑暗苦難。理由很簡單,我選擇過自己要過的生活方式,從沒鳥過國立編譯館,彷彿每天打手槍,自High,甚至一度以為自己這輩子就是個藝術家。我的恩師在我放棄美術系學業轉念法律系時,還一度十分生氣,認為我幹嘛浪費生命去讀法律這種爛學問。 他不了解的是,當我們認真看待一件事物時,就會產生黑暗苦難,於是我選擇放下,逃到另一個未知的領域。這個時刻,有自殺傾向的人就會欲罷不能,甚至將原本的樂趣轉化為痛苦的情緒。藝術這檔事,說穿了就是一種感受,感受沒了,只好換個方式活著。 執著於某件事,以為凡事都和革命一樣,一定要十次才會成功,真是最壞的教育。 要含淚活著。我是說至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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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6月10日,我在哪裡? 我不知道別人用什麼態度看邱妙津的日記書寫,我無法演繹某種情境對個別主體的意義,我只能借著她的書寫來憐憫自己的靈魂,作家駱以軍企圖與她對話的結果被人說成戀屍,我甚至無法理解其中的物質性。有位藝人也說,邱妙津的日記黑暗苦難,但她看後卻治癒了心裡某處。 我看了幾頁,就必須休息一下,倒不是黑暗苦難,而是太真實貼近別人的生活剪影,有些激動,有些臉紅心跳,有些自憐,有些妒忌,有些不知道為何要買別人的日記來讀。我甚至很狡猾、很無恥的這樣想過:「倘若不是天才早逝,我們甚至讀不到如此天才之作!」渴望閱讀的那個自私自利的我,竟然有著這種將主體他者化的惡劣傾向,非常令我不恥。 但是,閱讀的本質不就是自利嗎?我們有時候無法抑制自己某種意識溢出,對此該感到羞恥與愧疚嗎?我想除非經過非常殘酷的自我壓抑訓練,否則我們就是會這樣去想,甚至去做某些事。將他者的黑暗苦難用來治癒自己的黑暗苦難,完全是一個正常的舉措,去肉慾化與神格化文本才是最愚蠢的。藝人的觀點果然才是王道。 文本就是青春的肉體,作者既然不吝嗇大家分享,大家就痛快的幹吧! 1989年6月10日,邱妙津一度想要仿效每天寫作六小時的三島由紀夫,一把火燒了日記,因為僅具工具性的日記喪失工具性。當然,沒燒的結果,就是要在多年之後治療其他認識的或不認識的我們。 電影《柯波帝:冷血告白》(Capote)有個場景很值得仔細想想。兇手派瑞伏法之前,問他有無遺言,派瑞問:「我家人有來嗎?」獄卒搖搖頭。派瑞吞了口口水,緩緩的說:「無論如何....我想不起來我想要說什麼。」 如果要我說,我會遵循邱妙津的看法,日記是工具性的,是寂寞的補白,是情緒的垃圾,同時它不只是不傷身體而已,還具有療效。我甚至狡獪的這樣想過,兩本賣599元的書寫,竟然有如此神奇的療效,真是太划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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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個人,其實就是作為一件事物,只是活的物件而已。前幾天從晚上九點看到凌晨兩點半,衛視電影台播出的迷你影集《超異能10號房》(The Lost Room)就是描述一個物件的世界,其中最關鍵的就是活人物件。附帶一提,這一類的影集都超好看,例如Cinemax一月播出的《冷戰風雲》(The Company)、HBO正在播送的《黑道家族》(The Sopranos)等片,都非常正點,每個人都愛聽故事,故事當然越長越好。 我想說的是,我們只有在觀看自己的當下,才會擺脫客觀事物這種觀念,很簡單,我們很難觀看自己,沒有辦法像觀看一棵樹或是觀看另一個人那樣。如果我們觀看自己也會產生主體與客體關照模式的話,那肯定只有一個結論:瘋了。就像是電影《心機掃瞄》(A Scanner Darkly)描寫的一樣,官兵捉強盜捉了半天,原來官兵就是強盜。許多偉大學者強調典範轉移,就是要擺脫這種主體—客體公式,希望進入一種主體—主體的模式,也就是互為主體性,間主觀性這一類的術語。 為什麼要搞的如此複雜?我們只要表裡如一就夠了!為什麼要製造許多別人看不見的陰影呢?到底想要隱藏什麼呢?為什麼要營造光影美感,而不直接用三角尺,用量角器,精準刻畫出事物的物理圖形?莊子說的「罔兩」與「景」根本不必出場! 為什麼對於明明很重視的事物,卻表現的有可無可?為什麼沒有辦法表達出自己真正的想法,而要隱藏在罔兩之中呢?為什麼沒有辦法和別人溝通呢?彷彿一切都是變動的,一回頭,一轉念,就岔題了,就莫名其妙的進入另一個世界。人地不宜究竟是事物本質還是偶性呢? 一股很深沈的感覺,沒有辦法去描寫,甚至有些像夢境,不是真的。真希望能夠表達的更明確一些,儘量減少暈眩的感覺。 我恐怕還要再思考的更深層些,找回一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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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讀書頗感挫折,原來不是所有的白紙黑字都是可閱讀的,有些書名或探討議題乍看令人驚豔,但用力讀下去卻墜入萬里深淵,頭疼的不得了,按摩耳朵,按摩腳底,卻越來越模糊。閱讀之前,知識的範圍似乎是明顯可辨,沒有任何疑問,思考再加上一些創意,可以感受到成果。閱讀之後,知識卻傲慢了起來,所以的界線都消失,思考與創意似乎從來不存在,只感覺一陣又一陣的暈眩。 閱讀都如此困難,遑論創作。 這讓我想起來過去搞藝術的「藍色黑洛特時期」,我經常終日思考的圖像問題。具象的作品其實是比較輕鬆的審美經驗,有時候甚至無須去揭示某種意圖,因為具象的世界存在認知的前提內,即使質疑也只是枝節問題,我們不會去推翻已經熟悉的經驗。換句話說,我們和其他人之間的差異,僅在於觀看方式、角度與觀念上之不同,我們仍然在看同一個世界。至於抽象的審美,通常比較不那麼令人愉悅。原因很簡單,既曰抽象,意即表示沒有共同的觀看世界,而不是沒有共同觀看世界的觀點而已。 閱讀之苦,思考之刺,於是大家只好走向裝置藝術,用典故,用致敬,向歷史上的天才膜拜,暈眩才會停止。所以,「藍色黑洛特時期」只是一個錯覺,黑洛特自始自終都是粉紅色的,庸俗的粉紅色。 頭不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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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話又說回來,前一陣子,連延平郡王都被金身加持,活像個田橋仔員外,楊英風的藝術品成了廉價神像。馬的,鄭成功可是積極要反攻大陸的孤臣孽子啊!搞的像是花錢買官的太平紳士。 難道一點美感都沒有嗎? 整個優美的中正校園就這樣給他一塌糊塗去,我希望未來能夠將這支難看的柱子「去勢」,回復原本樸實的校門口風貌。人家台南市畢竟是府城,近日已經打算重新回復,但是可惜的是這座水泥材質的泥塑已遭破壞(因為使用不可逆的塗料已無法回復原本色澤,甚至還夾雜金箔造成回復困難),根本不可能如台南市政府所言已召集「匠師」計畫予以回復。由於年輕時搞藝術,曾經學習過幾年大型雕塑,因此了解到這座鄭成功像是先用泥塑方式「塑形」,然後再以翻模方式選用水泥為材質「固形」,最後再施以色彩光影予以「活形」。所以,這是藝術品,而非神像,台南市政府知道自己搞砸了,但是仍然愚蠢的認為這是「神像」,所以文化局找了一堆神像匠師,卻沒有找雕塑藝術品修復相關人員參與,耍白痴一次似乎不夠,還要再笨第二次。 一般來說銅質或是F.R.P(玻璃纖維)是比較普遍的選擇,但是因為楊英風這尊雕塑比較擬人,所以用水泥材質利於上色,而為雕像藝術品上色絕非塗上油漆就夠了,嚴格說是在雕像上從事「立體繪畫」。 所以我說這尊彰顯台南府城之美的,46年的,藝術品的,雕像已經永遠消失。 除了羅蘭巴特說的作者已死的譬喻之外,這尊雕像的創造者楊英風也真的已經死了。這一整個愚蠢,可能肇因於台南文化局長對於「文化」這個詞彙的認識,所以當初沒有徵詢藝術品修復「科技」(這是重點!文化並不代表是落後啊!),而把一尊藝術品交給了神像業者。大家試著想一下這樣的圖像:將羅丹的「沈思者」雕像交給神像匠師重新上色。雖然,我個人並非極端的美學維持論者,但是這絕對是一種災難。 不過,愚蠢與迷信本是台灣的「善良風俗」,當一個事件發生,總是有許多怪力亂神的說法產生,媒體不思報導的科學性,竟是宣揚一些風水算命師的「天機」,整個台灣彷彿迷信之島,解決之道完全繫於冥冥中不可知的客觀秩序。腦殘的記者整天追著那些妖僧惑士,完全忘了自己學過新聞倫理這回事。 還好中正大學這根柱子拆了就百分之百回復舊觀,所以應該找一天辦一個「回復中正之美」的儀式,拆掉門口的陽具建築,回復中正校門口原本的素樸之美。不過,我想那是不太可能的事。馬的,以為門牌高就頂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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罔兩問景曰:「曩子行,今子止﹔曩子坐,今子起。何其無特操與?」景曰:「吾有待而然者邪?吾所待又有待而然者邪?吾待蛇蚹蜩翼邪?惡識所以然?惡識所以不然?」 「馬的!沒事動來動去幹什麼!」莊子很屌!他竟然讓「影子的影子」作為說話主體,罔兩的發問的確具有科學精神,因為不滿影子忽靜忽動,所以直接幹譙,指責影子沒有獨立的主體性。 「我也是千百個不願意啊!」影子聞言,立即向罔兩解釋,是因為形體動,所以影子不得已才跟著動,而且這是決定論,老子根本沒法反抗。既然本質論如阿基米德點般的抬了出來,罔兩這種賤民中的賤民該閉嘴了吧!罔兩似乎也無話可說,但是罔兩為何不再追問下去?因為影子說出了令人害怕的真相:吾所待又有待而然者邪。恐怖啊!連形體本身都沒有主體性,也是隨某種趨力上下搖擺,所以影子算什麼啊!你他馬罔兩更是個屁啊! 所以,當我們滿臉無辜,提出問題的那一剎那之間,再思考一下下,不要先假設自己只屬於某一區塊的認識者,只吸取某一區塊的知識,其他都與我無關。如果你是這麼想的話,那麼別說主體自主性了,恐怕你連自己屁眼長在哪裡都不知道歐? 但是,話又說回來,如果大家都不願意發問與回答,那麼就只有把說話位置拱手讓給所謂的專家,專家都是狗ㄟ,你知道嗎?所以當我放屁摟!你就放心的說吧!痛快的幹吧!沒什麼丟臉的,也沒什麼好顧忌的,因為連形體的活動都不是自主自決的,又何況是罔兩呢?說穿了!這個世界哪有什麼東西是具有共同價值的?是具有共識的?沒有!沒有!大家都是偏見擁有者,當一個人口口聲聲說他的東西才是共識、才是真理,這只證明這傢伙有腦殘現象,你覺得你認識的是真理就夠了嘛!幹嘛一定所有的人都支持你的真理呢?所謂真理,也不過是一堆人不約而同拉出顏色接近的糞罷了!有值得炫耀嗎?(不過!倒是蠻神奇的巧合) 所以我說今天天氣真好,那就表示天氣真是好,管你他馬的同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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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時候有個習慣,就是睡前一定要躺在床上讀一小段書,即使半個小時也好,我無法形容那種快樂的感覺。最近我又回復了這個習慣,每天睡前一定要讀個幾頁,那種感受就像是自己給自己說睡前故事。或許我已經意識到一件事實,那就是這輩子我應該就這樣過了,有下輩子嗎?如果沒有,為什麼我們都習慣加冠詞「這」呢? 小時候家境貧寒,記得當時僅有幾本書,所以重複的看了很多遍,我最喜歡的兩本是勤益書局的《人猿泰山》和《宮本武藏》。當然還有一些諸如《封神榜》、《三國演義》、《西遊記》那種半文言文的傳統章回。 我最近睡前正在重讀芥川龍之介的小說,念國中的時候就讀過,但是現在讀來似乎更能體會小說裡所描寫的人生百態,少年不知愁滋味,芥川文中許多箇中趣味的確要人到中年才能體會。可是轉念一想,芥川的小說大多完成於二十多歲,為什麼卻有一息看透生命的氣味呢?難怪三十五歲就自殺了,因為他的心早已近古稀矣! 這種生活真是太痛快,尤其寒假期間,圖書館人很少,埋首於一堆書籍期刊之中,選擇要讀哪些資料的過程,的確很符合芥川的格調:人生是比不上波特萊爾的一行詩。 「君看雙眼色,不語似無愁」這是芥川終身酷愛的詩句。有人認為,這句話重點在於「沈默的愁」,也有人認為「雙眼色」才是重點,我個人偏愛「不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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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這三年的教書生活,對我來說不僅僅是一種職業而已,因為如果當作是一種長期工作的話,我可能會因為諸多考量而變得和藹可親。當學生鬼混到一定高比例的程度時,作為一位老師其實是很愉快的,簡單的講大家一起耍白痴,生活會過的容易些。但是這三年,我把每個學生都設定為每天都會自修三到六個小時的完全行為能力人,我假設我的學生會努力吸收我的講課精華,並且循著上課所提供的延伸閱讀資訊,更進一步的查閱資料,努力求知。我甚至幻想我的學生仍有困惑,所以會常來找我討論問題,希望突破學習的桎悎,邁向全新的、自我建構的美麗新世界。 我就說嘛!我太嚴肅。如果這學期的憲法課可以重來一遍的話,我想我會改變上課方式,我會規定每人買一本憲法教科書,然後上課的時候就要求全班大聲朗誦,並且規定今天朗誦的範圍回家抄10遍,下一次上課檢查。如此運作約10次上課後,才正式開始授課解惑。我想,這種磨練或許對學生才有幫助。但是,我當然沒有這樣做,因為大學號稱學術殿堂,而學術就是自由與解放。於是乎,我愛的學生們一個個成了笨蛋,每天窮盡腦容量思考讀書的「方法」,甚至常常為了將來究竟要做律師還是法官而徹夜失眠。 我不斷重複小時候就養成的嚴肅感,嚴厲而認真的教了三年書。這三年,每個星期9學分的授課壓力,剝奪了我自己讀書與寫作的時間,慢慢的我也變成了一個笨蛋,而且更慘的是我是一個老笨蛋,遠不如我的年輕學生們所擁有的市場潛力。同時可怕的事情接連發生,我開始人地不宜起來,無法正常的與他人相處,往往一句話就同他人衝突起來,我突然變的憤世嫉俗,而且不可理喻。 我和我的學生都是笨蛋,勢必一同埋葬在歷史的洪流之中,成為一堆笨蛋。 前幾天,與康熙學長通電話,學長說了一句「悄悄的來,悄悄的走」的人生態度,令我頓時任督二脈暢通了起來。當問題無法解決,事態勢必延續之際,美學的觀點是最好的策略。於是我整理行囊,不再關心別人是否認真學習知識,也不再探究為何事情會變成這樣? 我終於可以仔細蒐集與閱讀大量的資料,並且閒暇之際讀一些我喜歡的日本文學作品,聽一些東洋靡靡之音。終於不必再去關心別人的生涯規劃或是任何事,感覺好輕鬆。 小時候看過一部卓別林的默片《摩登時代》,這部1936年的作品表面雖然是一齣喜劇,但是骨子裡卻含有憂鬱的異化味道,我想當年的我,觀影經驗肯定是相當沈重的。那種感覺就像是面對巨大破舊的鐵皮工廠,我們無法理解真的有人會在那種環境生活一輩子嗎?主體的個別獨白隱藏了各種不為人知的理由,即使我們以客觀第三人予以觀察,仍然無法獲得所謂的真實性,我們唯一得到的不過是一些立場互異的敘事片段。 這樣淺顯的道裡,芥川龍之介在大正時期就瞭解了,他寫出令人動容的《竹藪中》,這篇小說告訴我們因為根本就沒有所謂的真實,所以我們說的話、做的事通通都是自我掙扎下的激情,理性並不存在,也就是說可能的詮釋空間遠遠超過已經發生的事件。但是,更令人驚豔的是黑澤明,他竟然捨棄故事的真正篇名《竹藪中》,而選擇芥川龍之介另一篇小說《羅生門》作為電影片名。我必須說,選的真好,因為《羅生門》所描述的情景,正是填補與形塑《竹藪中》所留下來的詮釋空間。一個人在決定之前往往歷經各種心理層次的相互鬥爭,但是最後的決定卻是一剎那之間的電光石火,理性本來就不是生存之道。 芥川龍之介不該自殺的,或者至少應該看完黑澤明這部作品之後再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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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次買了新的口味,肯亞K11,嚐嚐鮮。豆子外觀非常討喜,漂亮到有些捨不得喝。這種豆子大概是我喝的最高等級(一磅市價約900元;一次認購10磅有打折),超過這個價錢的咖啡豆我就敬謝不敏。肯亞K11的酸味非常深邃,酸度或許沒有肯亞AA強,但是味道更幽雅、更順口。試想這一杯在咖啡店賣150元的高檔咖啡,我只需花費15元就喝到了,當然技術層面是差了些。 我原來用的濾杯與玻璃壺是KÖNO這種高檔貨,但是即使我加倍小心,仍然都摔破了,所以只好用玻璃杯來代替。這個杯子是多年前大雨送的,看到杯子想起老友,不勝欷噓。以前大雨還在嘉義的時候,我想喝咖啡的話,就去他的研究室拜訪,高檔的義大利幫浦、直火烘出的豆子以及義大利切豆機完美的切割,此外堅持使用林鳳營的鮮奶,難以忘懷的卡布其諾。阿佑也離開嘉義很久了,以前他煮咖啡都會多煮一杯給我喝,如果煮的過多還有剩下的話,才輪得到他的指導教授。 郎Sir有一次問我,我煮咖啡的態度是什麼?我不好意思的回答一切都以「差不多」為標準,從來沒計算過水溫、水量以及澆繞時間,有時候因為好喝而驕傲,有時候煮的難喝像是中藥,但是因為都是自己煮的,沒人好抱怨,所以還是喝光光。郎Sir笑笑說,這就是最佳態度,不要太介意技術層面,一切以自然、隨性為最高原則。連咖啡達人都肯定,所以我就繼續這樣不思進步的喝咖啡。 咖啡從烘焙好開始起算14天,風味絕佳,是最好的賞味期間。如果超過了45天,就不要再喝了,因為已經開始產生黃麴毒素。所以,很多咖啡廳是在賣不新鮮與有害的咖啡。我一次只買300公克(一磅約450公克)的原因,就是為了能在14天之內喝完,新鮮的咖啡豆沖泡的時候會產生「發泡」的現象,而且酸味明顯(我喜歡偏酸口味的咖啡)。 覺得自己很幸福,能吃,能喝,而且沒有任何罪惡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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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不會是因為人長的善良而且沒人幫她拍?這個理由可能適用於我這個胖子,但絕不適用於她,因為她是我所認識最美的女人。後來我拍下了自己的影子,我才理解為什麼要拍自己的影子,因為影子顯現的才是真正的自己。 我們習慣透過攝影或是畫筆保存自己的形象。 自己的形象對自己而言其實是最陌生的。除非照鏡子,否則我們的視域裡是沒有自己一席之地的。我們永遠看見的是他者,看不見自己。因此,當自己的形象出現在視域中,我們先是產生陌生的感受,然後隨之而來的亢奮會掩蓋我們認識能力,使得我們從自己的形象中反而看不見自己。理由很簡單,因為我們從來不會在同一向度中看見自己。由此可見,拍自己的影子是為了更清楚的看見自己。 於是我仔細端看自己的影子,原來自己竟是如此的美麗,和我喜歡的女人一樣美麗。 我還看見過去幾年放不下的執念,原來這些堅持不如我想像的重要,甚至可說是毫無意義的堅持。 新的一年已經開展,我沒有任何規劃,卻感到無限的自在。 我看見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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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中華商場有名的清真館,它的牛肉麵、羊雜湯、牛肉蒸餃與燒餅夾牛肉像是幾個世紀之前的美麗記憶,不知道大家有沒有吃過?後來我到號稱清真館師傅開的店想要重溫舊夢,卻完全捕捉不到當初那種完美的口感。國防部附近的桃源街牛肉麵,我第一次吃的時候大概是5歲,只記得老闆用很大的鍋煮牛肉,後來長大以後才發覺可能是自己當時年記太小。 台北許多賣牛肉麵的老店真的都很好吃,但是價格卻越來越貴,百元以下的牛肉麵幾乎已不多見,我的說法是:「貴到已經不像牛肉麵!」我認為每一種料理其實具有特定的本質,牛肉麵比其他麵食昂貴是正確的,但是當牛肉麵單價動輒達200元之譜時,牛肉麵就會喪失其原本的稟性,意即逸脫「湯麵」的本質。「麵食」屬於平民食物,也就是說料好、湯濃、平價即為其本質。我從來不吃那些號稱日本海外分店的「昂貴拉麵」,因為食物絕對是親水親地的展現,我最痛恨賣食物的店家向顧客保證,本店食材均為○○國空運來台云云。這種保證不就等於是告訴顧客,本店只是組裝食物的海外超商?看著這些一碗250元被大肆宣傳的○○拉麵,我就覺得難過。 因此,過去在台北我認為塔城街的牛肉麵或牛雜麵才是箇中好麵,因為料好、湯濃、平價。混和著台北冬天的特有頹廢感,讓我暫時忘了周遭與現狀。 來到嘉義,我也發現了一家符合我審查基準的牛肉麵店。老闆採用的麵條是找專人按照他的要求製作,麵條介於細拉麵與粗拉麵之間,很有嚼勁,很有麵粉味。牛肉湯是由牛大骨熬製而成,牛骨是向嘉義市的老店「葉記」購買,牛肉湯成自然黑色,沒有添加過多香料與調味料,所以牛肉湯喝起來很清爽。過去老闆採用美國牛肉熬煮,美國牛肉瘦肉與肥肉各半,的確是人間美味。後來可能是貨源問題,老闆改採成本更高的半筋半肉,風味也相當理想。不知道是不是常客的關係,我的牛肉湯都有7塊左右的牛肉,令人感動不已。 我這一次點炸醬麵,他的炸醬麵份量十足,吃起來相當過癮。其實這家店還有幾項人氣商品,比方說餛飩麵,每一顆餛飩都包一支蝦子,一碗有四顆大餛飩,湯頭清爽,深獲好評。另外,本店的韮菜水餃出奇的好吃,餃子內餡無論是比例、纖細度與脫水都符合水準。我有時候還會點一兩盤小菜,例如小黃瓜、泡菜或是醃蘿菠。 牛肉麵大碗80元(小碗60元)、牛肉湯50元、餛飩湯30元、炸醬麵大碗45元(小碗30元)、水餃3塊半........。又是一家令人肅然起敬的人間淨土。 一年又即將過去,我懷著謙卑與感恩的心情,坐在角落大吃了一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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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家店有兩個連接的店面,一邊是廚房,另一邊是賣場。刻意經營用餐環境令人肅然起敬,例如懷舊的裝潢、造型高雅的仿古桌椅、古玩、字畫以及固定的國樂旋律,在在顯示出業主與一般商家的差異性。賣吃的行業,當然要好吃,但是好吃的東西不只是食物本身而已,也包括用餐時所處的環境。 這裡招牌雖然是雞肉飯,但是店家賣的魯肉飯堪稱一絕。這一類的餐點要好吃,其實重點在於「飯」要好吃。首先,店家煮的飯經過我長期以高密度審查的結果,品質幾乎維持同一;其次,飯不可以太軟,甚至口感要稍微硬才適合,因為魯肉與雞肉本身較油膩,如果飯煮的太軟或過熱,那將會是極為災難性的結果;最後,雖不至於大珠小珠落玉盤,但應該粒粒皆清楚,而且硬中帶Q。 以上三項審查基準,在地食坊均可達A+的水準。此外,魯肉應該在製作過程中有經過油炸去油處理,所以口感上呈現類似臘肉的質地,這是本店無法比擬的特殊口感,的確回味無窮。 小菜種類繁多,我吃過油豆腐、皮蛋豆腐、豬皮、筍乾、荷包蛋、燙青菜等等,其中燙青菜別具風格,除了食材本身非常新鮮之外,醬汁也較一般口味清淡,還加上蒜泥調味,非常理想。 湯類選擇性也非常多,我喝過香菇肉羹、蚵仔湯、苦瓜排骨、排骨酥湯、筍乾排骨等等,這一次點的是筍乾排骨,排骨肉差不多有三塊,湯頭鮮美。價錢方面其實算是國民價格,雞肉飯、魯肉飯、炒麵均為30元(小碗20元),我是個死胖子,一碗吃不飽,兩碗太撐,所以我都點一大一小。燙青菜25元、筍乾排骨湯25元、其他小菜10元至20元不等,此外也有些葷類的小菜例如雞肉切盤、翅膀等等價錢較高,一個人吃不完,所以我沒點過。我今天吃了120元,滿滿的一桌,相當平價。 昨天Eason從台北來,我卻一時忘了帶他來這一家吃,缺乏交通工具只好在中正大學的活動中心吃「嘉義雞肉飯」,有人說這家可以排上名,說實話我不相信。害的他一直嚷嚷吃不飽,實在愧對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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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的生命力,隨著季節展現在顏色以及脈絡分明的結構之中,雖然植物的結構與特徵與有血有肉的概念相差甚遠,但是同樣是生命。不過,我們很少會殘忍的去觀察人類自身的生老病死,尤其是老、病與死。我們會難過,會對生命的短暫感傷,但是很少有人會把這樣的影像夾在自己的美學記憶裡,那不是楓葉,楓葉的屍體隨性夾在一本書裡,不會令我們感到殘忍。 晚上新聞報導了一則重大的發現,一幅號稱蘇軾的筆墨被初步鑑定為真跡,使得蘇軾流傳下來的少數真跡又多了一件,而且屬於晚年作品。我突然領悟了一件事,就是關於專業的重新認識:每個人努力學習並從事一件他∕她認為重要的事。假設今天沒有人對古物鑑定學有專長、沒有人對書法這門藝術專心研究、沒有歷史學家告訴我們蘇軾這個人的話,這不會成為一則新聞事件。我沒有這些專長,但是在我居住的世界中很多人有這些專長,所以文明存在我們左右,如此的輕易。
對於我們不懂或不在乎的事物,我們習慣的把它當作楓葉一樣夾在自己書本中,對我們來說那是一種美學經驗,藉著植物的屍體,收藏某種專屬於個人的美感經驗。但是,對於我們熟練的、專業的事物,我們把它當作知識來處理,絕對不會隨性夾在某本不知名的書裡,專業知識在於使用,我們不需要享受翻開書本赫然發現楓葉的樂趣。因為我們活在一個共同感官的世界裡,所以我們不必擔心明天會出現無法預期的事件。大家都不用憂心蘇軾那幅字畫會不會受到妥善保護,因為我們不是專家,而專家都會關心那幅字畫,並且妥善照顧它。 於是我們定義自己熟悉的事物作為日常生活的框架,而其中熟練的部分被視為知識的範疇。至於不熟悉的事物,我們不會捨棄也不應該鄙視,因為那是世界外延之所在,我們將之夾在書本中,期待某一天自己或任何人突然翻到時的喜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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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順著牌子走下去,一路風景還算自然,心情也就平靜下來。自然就是本質,而本質是不需要說明的,因為即使說明與標示也無法呈現本質。 看吧!豁然開朗,不用說太多,往前慢慢走就對了。 果園的柳橙成熟的落了一地,柳橙的氣味真是一種幸福。 既然被標示為「生態區」,所以大樹小樹也就不搞自我抑制這一套,有機會就拼命給他長,於是原本的冰冷護欄綠意盎然了起來。縣政府每年會來除草,但是這些受委託的團體或私人在監督不到他們的荒郊野外,常常是使用類似枯草劑的化學藥品噴灑方式,從花草樹木第二天就變黃枯死來看,毒性應該非常之強。這一帶沿路種很多鳳梨,多多少少都有被波及,所以我很少吃賣的很便宜的鳳梨,比方說大家搶著買100元七顆的鳳梨,我卻只在產季偶而買一顆70元的鳳梨嚐嚐,免得吃出問題。 大概走不到3公里就可以看到水庫,縣政府花了很多錢做了一些周邊工程,例如這兩張椅子,小歇一下,繼續往前走。 有環湖步道,但是到處都是菸味,因為大家都翻越步道到水庫旁釣魚,人手一支菸,於是大自然的芬芳沾惹到紅塵,純潔成為無法認識的話語。 前一陣子,有個賞花的新聞事件,大概的情形就是遊客一大群衝入向日葵花圃中拍照,踩死了許多花,管理人員制止無效還被遊客怒罵,我想大概是罵說為什麼只糾正我,別人都不糾正云云。沒什麼大驚小怪的啦!有台灣人,就有垃圾,大家都習慣了。 有的垃圾太噁心,所以我只拍還算OK的廢棄物。 每天書讀得累了,不想讀了,文章寫倦了,他馬的不想寫了,我就在住的附近走走,只是這裡七年來變化越來越多,風沙越來越大(因為原本的樹林、果園漸漸都種起鳳梨,風一來,黃沙漫天),垃圾也越來越多。 為什麼有人可以隨手丟棄垃圾而毫無道德譴責?我的觀察是當地住戶其實是污染環境最多的人,比方說他們的車都像著火一樣的冒煙、廢棄物、垃圾就往水庫旁、山坡邊傾倒、濫用農藥與殺蟲劑等等。 算了!散步不要想太多。
天快黑了,該回去了。晚餐我計畫買一個便當、一籠小籠包以及花生湯一碗。上星期日Cinemax晚上九點的《冷戰風雲》影集(上、中、下)超乎意料的正點,今晚演第中集,昨天吳彥祖演的《門徒》以及《女王的教室前傳》也超好看。對了!早上去全聯發現立頓茗閒情立體茶包才119元,超便宜,我買了三包,還送盛香珍海苔煎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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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ec 21 Fri 2007 00:00
  • 誤解

這幢屋子像是一個不愛上課的孩子,默默杵在整個教室左邊最後一個位子。它像是個無法見容當道的左派分子,但是又捨不得白領菁英的形象,於是默默坐在左邊最後一個位子無聲抗議。 如果我們偷偷的走到它背後,會看到遠方一排又一排毫無性格的年輕屋舍,大家連在一起,更高更堅固的保守著。我常常在經過它的時候,想要偷偷看一下究竟主人是誰?但是從來沒有看過住在那兒的主人模樣。果然是個不見天日的左派,也許正默默策劃著某種形式的革命,解放的確無法公諸於世。 這幢屋舍的後方與左方是一片黃土飛揚的鳳梨田,車流量其實很少,但是縣政府卻也用白色油漆劃上了停車格。這真是件有趣的事,因為這附近到處都是空地,從來沒有一輛車停在停車格內。 後來有一次和湖畔咖啡廳老闆郎Sir哈拉,不知道為什麼聊到這幢屋舍,原來它孤立在左邊的極端,並不是一種遺世獨立,而是因為當初這整塊腹地禁建,只有邊陲幾小塊土地可以建築。 原來它從一開始就跟左派沒有任何關係,我的美學交織意識是一種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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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自由雖名曰「自由」,但是此種自由係以「一定水準的教學義務」作為前提,換句話說教學者之講授內容必先被要求符合一定程度之水準,而後始得主張自主的教學自由。惟何謂「一定程度之水準」呢? 這個問題很難回答。有認為教學也是一種消費行為,所以應該給予顧客最大限度滿足之知識內容;但是最大限度滿足之知識,不一定具有現實效用,所以亦有認為應該給予學習者最有用之知識;可是即使所謂「最有用之知識」也非有一致標準,因為每個人對價值的判斷自成一格,難有共識。以法律學為例,因為分工極細,因此所謂「最大限度滿足之知識」並不具有普遍性,在各分類法科之中毋寧要求「最有用之知識」。如果配合法律實務之發展,所謂的「多數說」甚至「通說」必然成為教學內容的重點規劃。 以大學兼任教師的鐘點費來計算,每次教授兩學分的科目約可支領新台幣1200元左右(專任教師領月薪,不以鐘點計價,因為還要負擔一些教學外的行政工作)。將自己平日所學所讀之專業知識傳遞給年輕的學習者,本屬一種文明接續的使命,竟然還有相當豐厚的報酬可拿,實在是一種相當有意義的制度。換句話說,教學者必須時時刻刻反省,究竟有沒有提供給學習者一定程度水準的知識?就這一點而言,唸過法律系的學生應該都有一些不好的經驗,我們的老師很多是笨蛋!千萬別誤會,所謂「笨蛋」究其義係指天資駑頓矣,通常笨蛋者心地多半善良,即使惡者亦屬小奸小惡,因為既然是笨蛋嘛!耍手段一下就被看穿了,甚難危害人間。除了笨蛋之外,有的老師很聰明,聰明到偏離其專業達很大的距離,完全無視於學生的學習權利,包山包海,無所不為,做老師實在是可惜了! 教學固然重要,但是研究與發表其實更為重要,因為教學是一種對歷史紀錄之保存,而研究與發表則屬向未來探索之想像。倘若學術欠缺研究與發表這一塊,那麼整個大學教育就會喪失「面對真理沈思」的理論情境,文明絕非回顧歷史而已,不斷勇往向前探索才是文明的真正意義。 不過研究與發表往往與權力結構息息相關,比方說有些學術工作者的想法很奇特,他∕她們的作品不在於內容,而在於指引考試的方向。因為這一類學者不但資深而且主導國家考試命題,所以其大多數的研究發表不在於探索文明的想像,而僅在於對個別法律問題的解釋與適用提出「重要」看法,並得作為國家考試之可能解答方向。這實在是非常可笑的現象,一個用功的法學者不盡力去想像法學之可能境地,卻浪費自己的生命寫一些○○法學教室的文章,難怪社會系與哲學系會瞧不起我們法律系! 但是不資深的法學研究者,想要將自己努力研究的成果公諸於世,卻是非常非常之艱辛,因為必須通過所謂的匿名審查。發表之前經過同行的審查,以確保作品之品質,理論上而言是值得贊同的制度。但是,學術界之間的交織情仇完全不遜於那些每日上演的肥皂劇,學術界同幫派沒有兩樣。有些作品實在爛到爆,但是因為屬於某某幫派緣故,隨便拉隨便登。如果不幸未加入任何幫派、所想像的文明距離太遠、或者曾得罪某某堂主或護法......那就準備好對付「懷疑論者」無所不在的糾纏與質疑。例如,「你∕妳怎麼知道?」或是「你∕妳如何確定?」這種完全形式性的提問。 德國著名的哲學家Immanuel Kant曾經發展出一種對抗懷疑論者的策略:超驗論證(transcendental argument),其運用以下之程序進行推論:1. 無論懷疑論者說什麼,我們擁有某種經驗是既定的。2. 既然如此,我們必須問:「為了讓這些經驗成為可能,什麼必須為真?」也就是說,從經驗中既定之物作為推論之始點,那麼為了讓此一經驗成為可能,什麼必須為真?意即讓初始之假定成為「經驗事實」,以規避懷疑論的那些空泛質疑(你怎麼知道?你如何確定?)。 Kant認為超驗論證是一種「形上學的哥白尼革命」,意即過去人們假定我們的理解必須符合世界的性質,但是Kant卻認為是世界必須符合我們理解的性質。例如,Ludwig Wittgenstein一再告誡我們的「私人語言論證」:唯有我們生活在公共的世界裡,語言才有意義——由於語言有意義,所以我們的確生活在這樣的世界裡。 但是,這些對抗懷疑論者的策略千萬別寫在「申覆書」裡面,因為審查者已經不給你∕妳通過了,你∕妳還寫一堆這些人看不懂的東西,要知道人們對於看不懂的東西,第一個念頭不是否定自己或是感到慚愧,而是質疑書寫者寫的讓人看不懂。尤有甚者,過去我還曾聽過諸如「學問如果不夠紮實,就會表達不清楚」、「讓人看不懂,往往是作者的問題」這一類的說法。沒有錯!這一類的說法具有部分真實,但是讓人看不懂的作品,其實是因為所想表達的內涵過於複雜與豐富,以致於讓人看不懂。我還看過有些匿名審查人以「學術前輩」的口吻,要求作者不要好高騖遠,應該停止目前的研究,重新回到法律條文之解釋與適用領域,因為前輩認為仍有許多問題比你∕妳目前執著之問題重要的多!馬的!沒通過就算了,還要受這種鳥氣!? P.S如果你∕妳認為我使用了不雅的語句,那是因為你∕妳沒有從我整個論述的「脈絡」進行理解,如果你∕妳能理解我檢討整個學術界不當現象之目的,你就不會認為我使用不雅語句有任何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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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除了是一種表演之外,其實也是一種修行。有時候,希望將一些平日閱讀與思考的成果分享給學生,但是這一類的思維內容往往過於艱澀、晦暗,其實並不那麼適合普羅大眾,而且也可能會誤導學生。因此,如果希望學生都能理解表演的內容,那麼就必須非常用力的論證,並且針對一個法學問題反覆的說明,但是 缺點在於必須儘可能簡單化講述之內容,真正用功的學生可能會覺得收穫太少。 尤其是我常常會誤以為學生同我的關注與認識是一致的,比方說我用力的講解李建良老師寫的〈基本權利理論體系之構成及其思考層次〉一文時,我內心是非常激動的,因為這篇文章自1997年發表後,至今已經整整10年。而我感動的是,在台灣法學界竟然有一篇已經10歲的文章還被閱讀與傳頌,這是何等的壯闊!我希望學生能夠體會這篇文章在台灣公法學界的歷史意義,以及當初吳信華老師推薦我們閱讀的那種學習氛圍。可惜,我真的感受不到太多的認同感。 今天講解李震山老師的〈論憲法未列舉之自由權利之保障〉一文之際,我顧不得芸芸眾生的容顏獨自悠遊於概括基本權的創見,講授完畢之後,卻感到異常孤單。 這些我認為好的作品,每年在同樣的課程中反覆的講授與說明,但是從每一屆學生所理解的程度來看,我們似乎活在不同的世界。 法理學課程,我興致勃勃的從Dworkin談到Hart與Alexy,再由Kant、Hegel談到Kelsen,我感動不已,我的學生卻有很大一部分只在乎有沒有點名?看著教室裡的年輕人睡的睡、聊天的聊天、無奈的無奈......所幸仍有幾雙目光充滿著同我類似的感動。 不過,我最害怕的一種學生,其實是很用功的學生,就是他∕她完全不管你在教什麼,他∕她拿著自己預先準備的書與六法拼命閱讀。完完全全的捨棄這堂課所探討的古典自然法與現代自然法兩種思考模式的差異比較。 這種法律系的學生或許將來最容易出人頭地,但最輕蔑知識的或許也是他∕她們。 下一堂課我或許應該準備一些笑話,氣氛真的令人感到窒息。 我從下午兩點開始一路教到晚上八點半,晚上的課程是進修部的行政法總論。有趣的是,本班的學生大多缺席,來聽課的學生都是旁聽生。行政法的課程比較繁瑣,必須周旋於各種公法法規與公法理論之間,而且行政法課程有連接性,偶爾來上課的學生根本聽不懂我在講什麼。 我應該管理一下自己的情緒,趕快寫完我的博士論文,然後離開這裡,做一些真正有意義的事。畢竟想要與別人分享自己認為有價值的事物,其實是非常艱難的工作。 教書好像傳教一樣,而我不是一個好的傳教士,因為協助別人認識上帝都如此的艱難,更遑論要求大家信仰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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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性不屬於事物本質之範疇,事物之本質是「使事物成為事物的一些基本要素」。因此,Aristotle認為事物之本質與實體相伴隨,實體是指變遷之下仍維持不變的根本之物。例如,一個偶像藝人的表演風格、公眾前展現的性格、多變髮型與濃彩髮色等等都只是「偶性」,此藝人之本質在於他∕她是「人」。 不過,René Descartes有不同的看法。他曾經觀察蠟的性質而認為,從蠟融化之過程可知蠟的「形狀」、「氣味」、「質地」與「硬度」均為偶性,而蠟的本質則表現在它是延展、伸縮與可變之事物。依據相同的觀察方式,Descartes轉而思考自身後發現,原來自己的身體並非本質,真正的本質乃是純粹的「我思」。換言之,事物乃實體所構成,實體卻是本質所定義,而本質則是我在思考。 Aristotle認為偶性是事物之特徵,必須依附實體而存在,但是偶性並非實體本身。例如,顏色是偶性,它不是實體,僅為實體之性質。而Descartes則強調,重點在於如何「思考」它們,心靈與身體實際上並無交涉關係,人們可以單獨設想其一,而無須考慮另一。這種看法非常有開創性,因為我們不會因為相信本質而將本質概念固定化,本質概念固定化的缺點可能會產生偏見與歧視,例如宣稱女性本質或是母親本質的學說,往往會造成對女性與母性的壓迫。 於是偶性與本質必須視實際情況而定,比方說顏色對汽車引擎而言是「偶性」,但是顏色對一件藝術品而言則可能是「本質」。意即這裡涉及到「位置性(positionality)」的討論。也就是說,對於事物呈現的千變萬化我們可以說都是「偶性」而沒有本質,但是我們也可說事物的本質就在於它的千變萬化。重點在於觀察者是如何「思考」這一切。 既然如此,這麼短暫的生命期間還需要進行規劃或是通盤檢討嗎?極有可能當下認為屬於本質的東西只是偶性?該怎麼辦呢?有可能獲得解決嗎?一綠一黃之間可能只是一種錯覺,根本無法從中抽繹出任何意義圖像。但我仍然在規劃未來,仍然在強迫自己接受一些直覺上否定的事物,仍然在思念遠方美麗、多情以及多元思考的女孩,仍然在累積痛恨、噁心與無法置信的負面情緒。至於那個正確的「位置」究竟在哪裡?還在實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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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看到的景象是獨一無二的,沒有另一個景象的存在,那麼我應該擔心!因為可能是沒有真正看清楚,以致於犯下了錯誤。我看不到他人看到的景象,也可能是我根本不具備看見的能力,或者是我太注重自己的經驗而忽略別人的經驗。所以在我窮盡一切觀看之前,不要急著去否定與自己不同的觀看。 沒有唯一的解釋,只有合理的解釋。 對於事物之解釋,原本就不是一個關於本質的討論。我的解釋相對於你∕妳的解釋比較合理,但是如果納入他∕她的解釋綜合評斷,我的解釋可能就不如他∕她的解釋合理。我的解釋一下比較合理,一下卻又比較不合理。這並不矛盾,因為合理與否不是一種本質,而是一種關係,是意見之間互相比較的結果。我看到的世界與他人看到的世界之間,有相同,也有不同。我們無法完全服從自己的觀看,但是也不能照著別人的觀看依樣畫葫蘆。 這實在是一種相當艱難的試煉,因為一方面我們必須時時檢視自己的需求,探討何種事物是值得我們浪費生命去追求的;但是,另一方面,所謂追求人生存在目的這種說法卻又是純粹形式意義的語句,即使我們填入意欲的實質目的內容,它仍然是形式意義的,因為凡是成為存在理由之事項其實現之機率通常很低。這說明了我們的想望是非常不切實際的,況且即使完成艱難的想望卻往往不一定是最佳選擇,有時候沒有任何信念的活著卻可能是最佳證立。 我雖然是獨一無二的我的存在,但是我的存在卻不是獨一無二的。真是令人感傷啊!選擇是自由意志的人格表現,卻也是預先決定的歷史遺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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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十年前的台灣剛剛從諸如林懷民《蟬》這一類的白領存在主義夢境中醒來,一頭栽進像是小野《蛹之生》這樣的白領理性主義漩渦。無論基於什麼樣的觀點,林懷民與小野的書都在描寫脫離現實社會的一個社會階級:大學生。為什麼沒提鹿橋呢?因為鹿橋的《未央歌》雖然在1967年由台灣商務出版(香港1959年初版),但是故事背景卻是26歲的鹿橋寫1945年西南聯大的學生故事(雖是26歲時寫完,但是直至鹿橋40歲時才第一次在香港出版)。大時代的西南聯大學生固然一樣是脫離現實社會,不過與林懷民和小野之間似乎有著絕對的斷裂。這一類型的書籍之所以會暢銷,那是因為在過去階級分明的社會輪迴中,大學代表著一種「建構式」的階級流動。於是安分守己而且缺乏夢想的年輕人,自然對大學有一分憧憬,當然對所謂的大學生活也格外感興趣。 但是在那個資源緊縮的年代,要考上大學不是件容易的事。我因為成績很差,而且極度厭惡學校,所以國中時期對於自己的期待就是希望將來成為一個偉大的電影導演。我當時的規劃是希望拍一部極度暴力與血腥的動作片,但是希望在一切參與的演員都互相殺戮而死亡之後,鏡頭很祥和的給它做一個315度的環繞予以關照,然後音樂響起似乎宣示著明天還是繼續向前推移(這其中有張徹的暴力美學、有徐克的孤寂感還有一堆西洋東洋的拍攝手法.......)。前幾年有一部叫做「二十八天毀滅倒數」的電影,男主角走在空無一人的城市廣場之間,當他環視四周之後,深深的吐了一口氣,因為他還存在著,在僅有的45度。 對一個十五歲的少年而言,電影是非常神秘而權威的一項奇蹟,它不但具有發言的絕對高度,而且觀眾必須以「儀式」的方式才可以接近它。唯有我們以一定的時間、一定的地點以及一定的方式,才可以與電影接觸。二、三十年前的世界充滿了資訊上的戒急用忍,無論是技術上或是意志上的侷限,能夠選擇的只是武俠片或是愛情片而已。但是,看電影不是無償行為,代價相當昂貴,小孩子一年能看個四到五部電影就可證明不是孤兒。 自然地,書局成為一個有志於電影工業年輕人的進修場域。 志文出版社在六○年代末期推出了一個經典的系列稱為《新潮文庫》,其中有許多介紹電影的翻譯或是評論書籍,至今仍依稀記得當時初讀黑澤明電影《羅生門》劇本的震驚。那是什麼樣的一種美學境界?什麼樣的人會創作出如此具體又抽象的文本?我的意思是說,《羅生門》這部片子雖然是描述一個具體犯罪偵查的過程(微觀),但是整部片子卻呈現出抽象的人性觀察與評價(巨觀)。原來,這是芥川龍之介寫的小說,黑澤明再將之影像化,從此羅生門成為描述「真相不明」的術語。當我知道芥川龍之介是死於自殺時,我第一次理解原來過度的才華不是件好事。四十多年後,三島由紀夫、川端康成也無法倖免於存在主義思潮(或者說是某種民族存在的軍國主義)。 有才華的人,往往被自己背叛,於是無法活下去。 小野在那個年代還有兩本書:《試管蜘蛛》與《生煙井》,雖然內容上完全和芥川龍之介沒有關係,但是我的記憶卻將他們聯繫在一起,或許是因為封面的圖樣(《蛹之生》的初版與30年紀念版都是採用陳庭詩的版畫作品,陳庭詩的作品有濃厚的神秘感與壯闊感),或許是因為書名,或許是因為作者筆名,都有可能。總之,黑澤明那一幅幅的電影黑白劇照,像是一種源自於理念世界的召喚,召喚著像我這樣熱愛電影的人更進一步的創作電影,將人類的文明提升至難以攀越的高度.....。 偶爾回顧一下過去的隻字片語,原來我曾經如此有理想,也如此無知。 黑澤明年少時曾經從事美術繪畫多年,甚至有獲得全國性美賞殊榮。國中畢業,我開始與黑澤明一樣的歷程,油畫、水彩、雕塑成為我的一段人生側寫,整整十年。我也做到了如黑澤明一樣的程度,曾經入選全國性美術展覽。我始終沒有開始創作自己的第一部電影,因為黑澤明當年是考進東寶公司之後才開始學習電影,而台灣似乎沒什麼進入電影工作的正式管道。我的導演夢想其實早在放棄美術系選擇法律系的十六年前就結束了。 我沒有什麼怨言,也不迷惘,甚至不願重看黑澤明的作品。 這幾年我開始兼課教法律,我必須相信法律才能夠教導學生認真面對法律,因此我嘗試做個沒創意又愚蠢的法律人。 於是我離黑澤明與芥川龍之介更遠了。 三十年前,我下課不回家,興致勃勃的在書店觀看七個日本人竹林下演著羅生門。當時我一直以為黑澤明是我的北極星與指北針(這是我一位好朋友的文章用語,我這篇文章的寫作也可以說是因她而起或是寫給她的),殊不知往後二十多年黑澤明以及電影同我毫無關係。 我曾經一度天真的以為自己很早就找到了值得努力一生的方向。但是直到現在,我都不太確定自己每天的存在是否有價值,也無法認同自己每日生活的歷程。 我也希望有北極星或是指北針召喚我,因為相信是不需論證而自明的。但可惜的是,一切的符號或是暗喻都是我自己創造出來的,沒有什麼更深層的客觀秩序能夠指引我。 我就這樣存在著,一天過一天。不再有什麼夢想成分的志業,只設定短期可以實現的目標,然後繼續做個沒創意又愚蠢而且越來越胖的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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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這算不算日本戲劇界的善良風俗?一齣日劇通常都是11集:星期五上檔,演到第11集最終回,星期五下檔。雖然每一個故事都很虛幻,虛幻到一種奢侈的境界,就像是料理東西軍節目裡所採用的食材:真的有人這樣種菜的嗎?養豬的嗎?巖磨調味料的嗎?會不會都是騙人的?畫面裡通常都是一對穿著大正時期服飾的小日本老夫妻,正在做著百年前就存在的食材味道。我們只能一再張大了嘴巴,懷疑這一切都是戲劇效果。 我每天晚上8點到凌晨1點都坐在電腦前,備課、寫論文、修論文、規劃上課要講的笑話、刁難學生的問題.....,因為工作複雜而且毫無人性,所以一旁的電視都開著。我的指導教授GK都是抱一疊書看電視,而我加以改良的將電視直接放在書桌旁。因此,每天晚上8點到9點陪伴《烘焙王》的熱血少年東河馬創造偉大的麵包史詩,然後接著與草彅剛一同走過《我的人生路》....在這之前的《鑽石女郎》、《大和拜金女》、《飆風引擎》....以及目前的《白色巨塔》。 我想這其中很多謬思源自於米希亞(Misia)的Everything這首曲子。我不是個懂音樂的人,這首歌是看《大和拜金女》的時候順道聽的。我好奇的是米希亞神秘而拒絕媒體的身段,因為在台灣「神秘」這種美學層次根本不存在,試想拍下陳淑華素顏而且可以成為各大媒體新聞:這是畜生的人間鬼道才做得出來的事情。在我看來,陳淑華永遠是美麗的化身,因為美麗她才會選擇過人的生活,這些天殺的狗仔竟然以為明星必須一輩子過著明星的生活,如果看起來不像明星,就表示這個人可能因為某件事而精神耗弱.....。 日本人的戲劇作品存在著一種自然優美的敘事情境,悲苦不一定要用嘶吼與嚎啕大哭來表現,而屈辱不一定構成無窮無盡的報復。人生沒有如此簡單,人生也沒有如此困難。台灣的戲劇不是垃圾桶式的,就是斷頭谷式的。所謂垃圾桶式的戲劇:格局有限,而且很臭,就算是描述豪門恩仇,也都是一些傳統產業,搞了半天都是家族內輪迴不休的「類亂倫情結」。而斷頭谷式的,簡單的講就是比腦殘還要令人同情的戲劇形式:因為沒有頭,所以都用生殖器官與肛門思考,這一類的戲劇都會找偶像演出,劇中的校園情節實在是愚蠢至極! 日劇的美學層次有時候已經到了需要「體會」的境界,例如NHK改編自山崎豐子小說的《大地之子》,劇中仲代達矢與上川隆也的父子對手戲,不是像《天下第一味》哭一哭抱一抱那麼簡單,或許是受到黑澤明黑白影片的殖民,我從仲代達矢矛盾自責的神情中,窺見《樁三十郎》、《用心棒》、《大保鏢》、《影舞者》、《亂》的身影。我卻無法從陳昭榮的眉宇之間找到半分《青少年哪吒》的張力。 問:「台灣女孩都像妳一樣漂亮嗎?」(廣東腔) 答:「那可不一定!」 當然不一定!范文芳是新加坡人啦! 「事情不是做得多就好!做的少就不好!只要認真做好自己會做的事就夠了!」、「咖哩一定要吃雞肉咖哩!」、「水溫是39度!」............。 如果我像大竹輝明一樣,每天做好我會做的事情,回家先洗手漱口,不亂吃東西只吃咖哩雞肉,而且有一個像都古那樣的兒時玩伴陪在我身邊,我就不會在部落格裡靠么,而且論文不但早就寫完了,甚至還可以寫兩本。 辛苦了!我的人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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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都是出生於中國北方,屬於吃麵的民族。因此,從小到大家裡慣常麵食,由於吃麵吃多了,必然會吃出心得。好不好吃?幾乎用看的或是聞的就可判斷。日本漫畫《烘焙王》不完全是幻想出來的,黑柳與小丑兩位麵包大賽評審常常不用吃就做出決定,絕對不是戲劇效果,好的麵食有一股難以形容的「麵相」以及「麵香」。由於對麵食的要求比一般人高一些,所以反而很少吃麵、水餃或是燒餅這一類的北方主食,因為大部分市售麵食都讓我覺得難吃,即使普通口感者亦難得一見。民雄鄉有一間北方麵店,雖尚可,惟居南方食北方,別有一番語意學上的樂趣,於是隔一陣子就會去光顧。 麵食種類繁多,越簡單越見功力。因此,炸醬麵成為一個可資評判的簡單標準。炸醬麵要好吃,麵條一定要扎實,炒醬的過程一定要小火細心拌炒,小黃瓜要新鮮。否則端出來的是一碗又鹹又反胃的「乾麵」,而非炸醬麵是也。北方炸醬麵符合一般水準,若是炸醬鹹度降低幾分,更形理想。 酸辣湯料多實在,配上薑絲大蒜堪稱美味。 魯菜入味,我點了海帶、百頁豆腐以及菊花肉。海帶厚實而且沒有腥味,百頁豆腐綿密,而菊花肉因為略帶油脂口感甚佳,不至於因瘦肉過多而口感乾澀。 順便點了7只佬鄉水餃,內餡的確有下功夫,有將豬肉剁碎到一定程度,蔬菜也有過濾水分,用麻油調理過後的口感充滿層次感。惟麵皮似非手工現做,缺少麵粉原始香氣,內餡包的鬆散不結實,手工有待加強。炸醬麵35元、水餃一只3元、酸辣湯20元,小菜35元。份量不會不夠也不會吃的太飽(因人而異)。麵食建議中午吃,晚間吃麵不好消化。 今天去得早,二樓空蕩蕩,光線從窗邊透進來,別有一番風情。 吃完麵,民雄市場入口,烏龍伯的綠豆薏仁湯,古法製作,綠豆與薏仁顆粒飽滿可口,除了口感稍甜之外,完美無瑕。一碗20元。 吃飽喝足,回到書房,繼續修改我的配破。晚上一面讀書一面欣賞完《烘焙王》與《我的人生路》,今天的生活也告一段落。重點在於電視機一定要放在書桌附近,這樣才不會因為過於認真讀書而遺漏了好節目。「做事情的時候,並不是做的多就好,做的少就不好,只要盡自己的能力所及去完成就可以!」大竹輝明(草彅剛飾演)一直重複媽媽大竹里江(長山藍子飾演)教他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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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段往事說明了一件事,收錄於王澤鑑老師《民法總則》增訂版中的《法律的鬥爭(或譯為「為權利而鬥爭」)》(Rudolf von Jering著;薩孟武譯)完全正確。一個人若要獲得某些有價值的體驗,勢必要經過一番血戰不可。1978年的學生和2007年的學生其實狀況沒有差很多,下了課之後都會去補習。假設一個有血有肉的國中生,拿了父母給他的補習費用,卻沒有參與一般的學業補習,而是參與一個更大體系的研習,我想任何人都會肯定這是一種為權利而做出的奮鬥。 因此,在這樣的一個氛圍之下,我展開了直到國中畢業前夕才被揭穿的學習之旅。在這一段期間我絲毫沒有受到僵化教育體制的荼毒,不知道有沒有人相信,像是物理、化學、數學、英文這些科目我完全沒有唸過,連一頁都沒有。國中的時期除了電影之外,也會去冰宮晃晃,或是流連於賭博性電玩,記得有一次殺紅了眼,幾個月的儲蓄通通輸個精光,沒地方好去,只好跑到商業大樓的頂樓把時間消磨殆盡。整個少年歲月像是斷了線的風箏,渴望自由同時希望趕快長大。這個時期的寫照就像是1978年楚原執導的《蝙蝠傳奇》,讀過武俠小說的人都知道,古龍的故事總是在黑暗中摸索,故事裡幾乎沒有所謂的好人或大俠,而盡是一些殺戮與變態的邊緣他者,為了一些奇怪的理由殺人或被殺。 但是一個國中小鬼成不了大器,多半時間一部電影看了兩遍(那時候的電影院沒有清場制度,很符合人性)就必須準備回家。快三十年,我依然清晰的記得霓虹燈的閃爍,以及那條沈悶而又孤寂的回家路途。 1970年張徹的曠世巨作《十三太保》在台灣首映,我因為年紀太小,完全無法參與那場盛會。經過了十一年終於在我國三的時候重新放映。我當然不能放過,於是聯絡兩位熱愛武俠電影的同窗,一同體驗這份遲來的感動。細節我已經刻意遺忘,總之因為這部片子,我被抓包。家人終於瞭解,為什麼每天認真參與補習的少年只有美勞課及格。我完全不後悔,因為自由是非常主觀的價值,沒有人可以完全理解另一個人的主觀。有多少人就有多少世界。 七○年代的電影院很有人情味,除了不清場之外,預告片放的時間長不說,而且幾乎連劇情都毫不吝嗇的告訴觀眾。1979年出品的《風流斷劍小小刀》,我光預告片幾乎就看了五次之多,但遺憾的是這部電影一直沒有看過正片。過去,電影院放國歌的時候,大家都要起立肅靜,有時候我會斜躺在座位上,雙腳放在前座的靠背,享受短暫叛國的樂趣。有些專放情色影片的電影院,也不能省略唱國歌的步驟,真是一個有趣的場景,打手槍之前還不忘表達對國家的忠誠。 真是一段奇怪的歲月,徘徊於秩序之外竟然沒有混亂的餘地,黑色的容顏竟是如此的安靜與沈穩,雖然直到1982年林慧萍才開始演唱《往昔》,雖然直到1982年4月21日羅大佑的《之乎者也》才正式出版,雖然林慧萍不是松田聖子,雖然羅大佑不是Bob Dylan。但是1978年到1981年,似乎為這個世界未來的某些改變做出了準備。 黑色是奇怪的顏色樣本,完全不透明,因此完全的尊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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